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深圳天地源中房豪杰置业有限公司、深圳天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
原告-深圳天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展开
|
- | - | - |
2 |
中房集团深圳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天地源中房豪杰置业有限公司等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民事管辖上诉管辖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
上诉人-中房集团深圳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3 |
林义成、黄海辉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民间借贷纠纷 |
上诉人-林义成 收起
...
展开
|
- | - | - |
4 |
深圳市京基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房集团深圳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深圳市京基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5 |
汇景纸品(深圳)有限公司、中房集团深圳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 |
上诉人-汇景纸品(深圳)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6 |
黄海辉与郑俊旭、中房集团深圳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黄海辉 收起
...
展开
|
- | - | - |
7 |
申请执行人梁玮婷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中房集团深圳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劳动争议 |
申请执行人-梁玮婷 收起
...
展开
|
- | - | - |
8 |
中房集团深圳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豪杰塑胶(深圳)有限公司、汇景纸品(深圳)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 |
原告-中房集团深圳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9 |
原告李景双为与被告中房集团深圳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企业借贷纠纷 |
原告-李景双 收起
...
展开
|
- | - | -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
1 | (2021)粤0303执1378号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1-01-15 | 详情 |
2 | (2019)黑1182执恢86号 | 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9-06-13 | 详情 |
3 | (2017)黑1182执1102号 | 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7-10-18 | 详情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2020)粤03民终3480号民事裁定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3民终3480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当事人- 中房集团深圳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公告(2020)粤03民终3480号郑俊旭、中房集团深圳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林义成与被上诉人黄海辉、原审被告郑俊旭、中房集团深圳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3民终3480号民事裁定。本院依法裁定:本案按上诉人林义成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收起
...
展开
|
2020-09-28 |
2 |
(2020)粤03民终3480号民事裁定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3民终3480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上诉人- 林义成 被上诉人- 黄海辉 郑俊旭 中房集团深圳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公告(2020)粤03民终3480号郑俊旭、中房集团深圳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林义成与被上诉人黄海辉、原审被告郑俊旭、中房集团深圳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3民终3480号民事裁定。本院依法裁定:本案按上诉人林义成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收起
...
展开
|
2020-09-28 |
3 |
(2019)粤0303民初441号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303民初441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黄海辉 当事人- 中房集团深圳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林义成 收起
...
展开
|
郑俊旭、中房集团深圳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黄海辉诉你们及林义成的民间借贷纠纷(2019)粤0303民初441号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粤0303民初44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郑俊旭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黄海辉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949,821元及利息(利息以人民币949,821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自2016年11月12日起计算至款项清偿之日止);二、被告中房集团深圳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林义成对被告郑俊旭所负的本判决第一项所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郑俊旭追偿;三、驳回原告黄海辉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人民币19,012元,由原告负担人民币2,072元,由三被告负担人民币16,940元;原告已经预交16,940元,由本院予以退回,三被告应当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6,94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收起
...
展开
|
2019-09-23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