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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忠贸易

    杭州山忠贸易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双浦镇杭富村骆家埭232号
    • 简介:-
    • 行政处罚 6
    • 严重违法 0
    • 股权出质 0
    • 土地抵押 0

    行政处罚6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处罚单位 处罚结果/内容 处罚日期 操作
    1 浙杭富公路罚〔2020〕060100072号 富阳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2020年4月7日8时56分,杭州市富阳区公路管理段执法人员在江滨东大道横山村对车号为浙A1W928的载货车辆进行检查,并引导该车到西环北路城北停车场进行检测。经检测,该车为4轴载货汽车,车货总质量71.41吨,所载货物为沙子,从东洲到三洋。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31吨,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36吨之规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40.41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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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0 详情
    2 上综执罚字〔2019〕第0203011912100013号 上城区城市管理局

    经查明,2019年12月7日10时14分,当事人杭州山忠贸易有限公司驾驶员陈明昱驾驶浙A9W395的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运载混凝土1车在上城区复兴路由西向东行驶,经过上城区复兴路美政路口东向机动车道上时,因机动车运载液体货物密封不严密造成运载的混凝土泄漏污染路面。至2019年12月7日10时35分案发,污染路面长度为45米。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鉴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污染路面长度为45米,且属本年度首次案发,按照《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的规定,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对当事人杭州山忠贸易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本市就近建设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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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2-10 详情
    3 浙杭公路(非)罚〔2019〕030101103号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车号为浙A3S060的车辆,于2019年07月10日13时45分行驶在高速公路S2德胜收费站时,被车辆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的违法行为。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3轴车,车货总质量37.24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3轴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27.00吨,该车超限10.24吨。本单位通过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车辆信息查询系统调查核实,确定该车车主为杭州山忠贸易有限公司。经事后告知,当事人主动接受处理。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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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29 详情
    4 浙杭公路(非)罚〔2019〕030101102号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车号为浙A3S060的车辆,于2019年07月03日11时14分行驶在高速公路S2德胜收费站时,被车辆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的违法行为。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3轴车,车货总质量37.47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3轴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27.00吨,该车超限10.47吨。本单位通过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车辆信息查询系统调查核实,确定该车车主为杭州山忠贸易有限公司。经事后告知,当事人主动接受处理。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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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29 详情
    5 浙杭公路(非)罚〔2019〕020100630号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车号为浙A3S060的车辆,于2019年06月09日04时58分行驶在高速公路下沙东收费站时,被车辆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的违法行为。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3轴车,车货总质量41.10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3轴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27.00吨,该车超限14.10吨。本单位通过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车辆信息查询系统调查核实,确定该车车主为杭州山忠贸易有限公司。经事后告知,当事人主动接受处理。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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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21 详情
    6 浙杭公路(非)罚〔2019〕020100629号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车号为浙A3S060的车辆,于2019年07月02日04时52分行驶在高速公路S2K21+000收费站时,被车辆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的违法行为。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3轴车,车货总质量37.19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3轴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27.00吨,该车超限10.19吨。本单位通过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车辆信息查询系统调查核实,确定该车车主为杭州山忠贸易有限公司。经事后告知,当事人主动接受处理。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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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21 详情

    严重违法0

    暂无信息 暂无严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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