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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宝通镍业

    江苏宝通镍业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中通道18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0
    • 法院公告 7
    • 失信被执行人 15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0

    暂无信息 暂无法律诉讼

    法院公告7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20)苏0703破1号 -

    被申请人- 江苏宝通镍业有限公司 申请人- 江苏方洋物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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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产文书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 七版 2020-04-10
    2 (2018)鲁11民初282号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原告- 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宝通镍业有限公司 山东金天地集团有限公司 陈祥茂 初建平 陈龙行 周伟 遵义县新亚锰业有限公司 上海瑞硕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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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G22 2019-08-15
    3 (2018)鲁11民初150号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原告- 周峰 被告- 青岛威邦贸易有限公司 第三人- 江苏宝通镍业有限公司 陈祥茂 周春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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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G40 2018-11-22
    4 (2017)鲁执23号 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 被告- 日照开发区华东燃料有限公司 江苏宝通镍业有限公司 日照长彬贸易有限公司 葛长城 陈文彬 顾文博 顾法军 周玉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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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文书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G42 2018-05-27
    5 (2016)苏0703民初337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江苏宝通镍业有限公司 被告- 佛山市翰兴不锈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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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G76 2017-11-23
    6 (2016)苏0703民初337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江苏宝通镍业有限公司 被告- 佛山市翰兴不锈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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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 六版 2017-05-11
    7 (2016)鲁民初128号 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 被告- 日照开发区华东燃料有限公司 陈龙行 周伟 江苏宝通镍业有限公司 日照长彬贸易有限公司 葛长城 陈文彬 顾文博 顾法军 周玉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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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攸县人民法院 G51 2017-01-17

    失信被执行人15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19)苏0703执1063号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10-11 详情
    2 (2019)苏0703执944号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08-28 详情
    3 (2019)苏0703执850号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07-24 详情
    4 (2018)苏0703执1421号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8-11-05 详情
    5 (2018)苏0703执821号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8-06-04 详情
    6 (2018)苏0703执204号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8-01-22 详情
    7 (2017)苏0282执4999号 宜兴市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7-10-20 详情
    8 (2017)鲁11执恢157号 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7-08-04 详情
    9 (2017)苏0703执1593号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7-07-28 详情
    10 (2017)辽0882执2053号 大石桥市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7-07-26 详情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9)苏0703民初2057号、原告宁芳华诉被告占广文、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宝通镍业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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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苏0703民初2057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原告- 宁芳华 被告- 占广文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宝通镍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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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苏0703民初2057号占广文:本院受理原告宁芳华诉被告占广文、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宝通镍业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苏0703民初205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占广文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宁芳华各项损失共计169466.5元;二、被告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赔付义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三、驳回原告宁芳华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5062元,由原告宁芳华负担1642元,由被告占广文、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3420元(原告宁芳华已预交,被告占广文、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5062元,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连云港市农行苍梧支行营业部,帐号:10440301040009094。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联系人:林杨电话:0518-80328669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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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6
    2

    (2019)苏0703民初2057号,原告宁芳华诉被告占广文、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宝通镍业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公告证据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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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苏0703民初2057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原告- 宁芳华 被告- 占广文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宝通镍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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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公告占广文:本院受理原告宁芳华诉被告占广文、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宝通镍业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证据复印件(包括江苏宝通镍业有限公司与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9日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宝通项目部占广文施工队工程量决算表、太和县中医院病人费用汇总表两份、住院病历首页一份、入院记录二份、手术记录一份、出院记录二份、长期医嘱单一份、临时医嘱单、放射影像检查报告单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徐圩法庭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二○二○年二月十三日承办法官:林杨电话:18961382965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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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18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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