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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迈特

    淄博迈特汽轮机有限公司

    开业
    • 官网:-
    • 地址:淄博市湖田镇官庄村西(淄博柴油机厂)
    • 简介:-
    • 法律诉讼 112
    • 法院公告 1
    • 失信被执行人 9
    • 送达公告 3

    法律诉讼11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淄博迈特汽轮机有限公司诉讼费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苏0281执1311号 其他案由

    - 收起

    ... 展开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2021-06-07 2021-07-05
    2

    国惠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与淄博迈特汽轮机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21)辽0114民初94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国惠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2021-03-29 2021-06-29
    3

    淄博欧邦化工设备有限公司、淄博迈动汽轮机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鲁03执复18号 承揽合同纠纷

    复议申请人-淄博欧邦化工设备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淄博迈动汽轮机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3-03 2021-03-31
    4

    国惠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与淄博迈特汽轮机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收起

    ... 展开
    (2020)辽0114民诉前调819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国惠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
    淄博迈特汽轮机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2021-01-05 2021-01-21
    5

    淄博迈动汽轮机有限公司与沈阳浑南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淄博迈特汽轮机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通知书 收起

    ... 展开
    (2020)辽0112民初972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淄博迈动汽轮机有限公司
    沈阳浑南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淄博迈特汽轮机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2020-12-01 2020-12-24
    6

    滨州中海石墨有限公司、淄博同旭电气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鲁03执复179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淄博同旭电气有限公司
    复议申请人-滨州中海石墨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1-18 2020-12-01
    7

    潍坊中电万潍热电有限公司、淄博欧邦化工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鲁03执复168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淄博欧邦化工设备有限公司
    复议申请人-潍坊中电万潍热电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0-30 2020-12-01
    8

    滨州中海石墨有限公司、淄博永安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鲁03执复153号 其他案由

    申请执行人-淄博永安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复议申请人-滨州中海石墨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9-30 2020-10-13
    9

    滨州中海石墨有限公司、淄博多宾商贸有限公司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鲁03执复154号 其他案由

    申请执行人-淄博多宾商贸有限公司
    复议申请人-滨州中海石墨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9-30 2020-10-13
    10

    杭州和利时自动化有限公司与淄博迈特汽轮机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20)浙0191民初123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杭州和利时自动化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0-09-14 2020-12-14

    法院公告1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南通中能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被告- 淄博迈特汽轮机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如皋市人民法院 G56 2018-07-29

    失信被执行人9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21)苏0281执1311号 江阴市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1-02-18 详情
    2 (2021)浙0191执293号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1-02-03 详情
    3 (2020)苏0281执3254号 江阴市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0-06-01 详情
    4 (2019)苏0115执4177号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06-19 详情
    5 (2019)苏0281执4184号 江阴市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06-03 详情
    6 (2019)渝0107执4511号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04-28 详情
    7 (2019)苏0682执1788号 如皋市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03-20 详情
    8 (2018)鲁0203执2643号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8-12-05 详情
    9 (2018)苏0682执4961号 如皋市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8-10-17 详情

    送达公告3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浙0191民初1233号 收起

    ... 展开
    (2020)浙0191民初123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杭州和利时自动化有限公司 被告- 淄博迈特汽轮机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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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2020)浙0191民初1233号淄博迈特汽轮机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和利时自动化有限公司与被告淄博迈特汽轮机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191民初1233号民事判决书、缴费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缴费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二○二〇年九月二十四日承办法官:申宁江亮珍电话:189581030721895810326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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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4
    2

    (2020)浙0191民初1233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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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浙0191民初123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杭州和利时自动化有限公司 当事人- 淄博迈特汽轮机有限公司 被告- 杭淄博迈特汽轮机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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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2020)浙0191民初1233号淄博迈特汽轮机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和利时自动化有限公司诉被告杭淄博迈特汽轮机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本案诉讼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支付拖欠原告的货款863900元,并支付违约金563200元;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2020年9月14日上午09时3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承办法官:申宁电话:18958103072 收起

    ... 展开
    2020-06-24
    3

    (2018)渝0107民初13819号 收起

    ... 展开
    (2018)渝0107民初1381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重庆永进重型机械成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淄博迈特汽轮机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公告(2018)渝0107民初13819号淄博迈特汽轮机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重庆永进重型机械成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1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8年07月16日上传日期:2018年07月16日 收起

    ... 展开
    2018-07-16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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