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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景城建设

    杭州景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创意路2号3A-617
    • 简介:-
    • 行政处罚 2
    • 严重违法 0
    • 股权出质 0
    • 土地抵押 0

    行政处罚2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处罚单位 处罚结果/内容 处罚日期 操作
    1 西综执罚字〔2020〕第0602012001130018号 区城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当事人杭州景城市政园林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3日09时00分开始在西湖区转塘街道沈家路与博岚路交叉口,未将场所进出运输车辆清理干净,导致车辆带泥行驶,造成了经营场所周围环境卫生不洁污染路面。于2019年12月3日09时50分,被转塘中队执法队员华钰洪、寿亚锋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并查处,查处时污染道路面积100平方米(长20米,宽5米)。责令改正后,当事人立即进行了清理,并于2019年12月3日11时清扫干净。2019年12月11日,本案经批准立案。本机关认为,当事人未保持经营场所周围环境卫生整洁的行为,违反了《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已构成未保持经营场所周围环境卫生整洁的违法行为。依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仟陆佰元整(¥160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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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13 详情
    2 西综执罚字〔2019〕第0605021911280133号 区城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11月01日15时00分,我局西溪中队张扬明、张仲博通过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杭州景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在西湖区白荡海小区22幢北侧进行雨污分流工程施工,于2019年11月01日12时开始在未书面通知燃气经营者在施工现场指导和监护的情况下,当事人公司工人用洋镐等工具将现场工地进行了挖掘,挖掘了长度2米,导致地下一段燃气管裸露,但未造成燃气泄漏。被查处后,当事人停止了施工。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杭州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2019年11月13日,本案经批准立案。本机关认为,当事人未书面通知燃气经营者、未派专业人员到施工现场指导和监护的行为,违反了《杭州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已构成未书面通知燃气经营者、未派专业人员到施工现场指导和监护的违法行为。依据《杭州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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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28 详情

    严重违法0

    暂无信息 暂无严重违法

    股权出质0

    暂无信息 暂无股权出质

    土地抵押0

    暂无信息 暂无土地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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