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铭一电镀

    宁波铭一电镀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李花桥村
    • 简介:-
    • 行政处罚 3
    • 严重违法 0
    • 股权出质 0
    • 土地抵押 0

    行政处罚3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处罚单位 处罚结果/内容 处罚日期 操作
    1 甬路政罚〔2021〕04118 宁波市交通运输局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5月22日12时39分,宁波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15沈海高速奉化往宁波方向1513K对浙B86K95进行了检查,车辆所有人是宁波铭一电镀有限公司。8月31日宁波市交通运输局批准立案,并指定承办此案。2021年8月31日执法人员依法对王明军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同时还取得监控视频记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现场照片、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宁波铭一电镀有限公司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行宁波市江东支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收起

    ... 展开
    2021-08-31 详情
    2 (鄞)应急罚〔2021〕013号 宁波鄞州区应急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鄞)应急罚〔2021〕013号案件名称:宁波铭一电镀有限公司未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等二项违法行为案被处罚人姓名或名称:宁波铭一电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张赟主要违法事实:未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按照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制定作业方案擅自作业行政处罚的种类:1.罚款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行政处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条第二款、《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三十条第二项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鄞州银行各网点)缴纳罚(没)款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宁波市鄞州区应急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1年1月25日 收起

    ... 展开
    2021-01-25 详情
    3 甬鄞市监处〔2020〕283号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收起

    ... 展开
    2020-04-28 详情

    严重违法0

    暂无信息 暂无严重违法

    股权出质0

    暂无信息 暂无股权出质

    土地抵押0

    暂无信息 暂无土地抵押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