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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康得投资

    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格桑路5号总部经济基地大楼1513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404
    • 法院公告 18
    • 失信被执行人 34
    • 送达公告 5

    法律诉讼404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钟玉等非与执行审查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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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京执复198号 其他案由

    申请执行人-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复议申请人-新纪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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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1-08-17 2021-09-06
    2

    钟玉等非诉执行审查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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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京执复198号 -

    复议申请人-新纪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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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1-08-17 2021-09-01
    3

    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与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交易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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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京民申3365号 公司债券交易纠纷

    再审申请人-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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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1-08-06 2021-08-16
    4

    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与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交易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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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京民申3366号 公司债券交易纠纷

    再审申请人-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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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1-08-06 2021-08-13
    5

    康得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等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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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京民终537号 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

    上诉人-康得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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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1-07-06 2021-08-12
    6

    康得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等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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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京民终538号 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

    上诉人-康得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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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1-07-06 2021-07-14
    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等民事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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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京02执345号之一 民事

    申请执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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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21-06-23 2021-06-30
    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等民事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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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京02执345号 民事

    申请执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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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21-06-23 2021-06-29
    9

    安徽迎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铎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沣沅弘(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其他合同纠纷其他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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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沪0109执2281号 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安徽迎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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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2021-06-22 2021-08-02
    1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那宝立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与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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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京01民初3号 -

    原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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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1-06-16 2021-10-09

    法院公告18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20)京民终537号 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

    原告- 康得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新疆乾沅世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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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庭传票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G74 2020-11-26
    2 (2020)京民终538号 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

    原告- 康得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新疆乾沅世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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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庭传票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G74 2020-11-26
    3 (2020)最高法民终110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康得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钟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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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七版 2020-11-19
    4 - 合同纠纷

    原告- 上海英格索兰压缩机有限公司 被告- 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康得世纪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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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G72 2020-11-01
    5 (2019)津0116民初3849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康得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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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G68 2020-09-18
    6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康得碳谷科技有限公司 康得世纪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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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G90 2020-08-04
    7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福步睿特(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康得世纪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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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G38 2020-05-31
    8 (2019)冀民初2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安次区支行 被告- 中安信科技有限公司 康得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钟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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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G58 2020-05-24
    9 (2019)冀民初2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安次区支行 被告- 中安信科技有限公司 康得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钟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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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G63 2020-05-24
    10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康得碳谷科技有限公司 康得世纪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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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G103 2020-04-16

    失信被执行人34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21)京0108执21527号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1-08-10 详情
    2 (2021)京02执638号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1-04-20 详情
    3 (2021)京02执428号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1-03-08 详情
    4 (2021)京02执345号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1-02-23 详情
    5 (2021)京0108执2188号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1-01-13 详情
    6 (2021)京0108执1271号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1-01-11 详情
    7 (2021)晋04执2号 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1-01-05 详情
    8 (2020)粤03执7171号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0-12-07 详情
    9 (2020)京0108执22303号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0-10-20 详情
    10 (2020)京0108执17842号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0-10-10 详情

    送达公告5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上海铎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铎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鑫聚宝商务服务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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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沪0109民初11401号 合同纠纷

    原告- 韩乃荣 被告- 北京鑫聚宝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铎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沣沅弘(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铎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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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沪0109民初11401号上海铎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铎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鑫聚宝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沣沅弘(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韩乃荣诉上海铎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铎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鑫聚宝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沣沅弘(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其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新楼第三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虹口区人民法院2021年7月30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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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30
    2

    (2019)粤03民初1880号送达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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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民初1880号 合同纠纷

    原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钟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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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民初1880号钟玉:本院受理的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钟玉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19)粤03民初1880号民事判决,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案(2019)粤03民初188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差额补足款40779813.84元;二、被告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息3303164.92元(暂计至2019年5月10日,此后的罚息以40779813.84元为基数,按日利率0.05%为标准计至上述第一项款项清偿之日止);三、被告钟玉对被告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述第一项、第二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钟玉代为清偿后,有权向被告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追偿;四、被告钟玉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律师费100000元;五、驳回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上述付款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293819.24元,保全费5000元(均已由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预交),由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32471.93元,被告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钟玉共同负担261347.31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通知。本案法官助理:方浩填83535399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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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27
    3

    (2019)冀民初22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安次区支行诉中安信科技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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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冀民初2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安次区支行 被告- 中安信科技有限公司 康得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钟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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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安信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安次区支行与被告中安信科技有限公司、康得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钟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26日作出(2019)冀民初22号民事判决。因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上诉请求:1、请求依法撤销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冀民初22号民事判决中的第二判项中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安次区支行有权对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六街17号的房产以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判决第一项中安信科技有限公司应付款项范围内优先受偿;2、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均由被上诉人负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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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07
    4

    (2019)粤06民初77号之一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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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6民初77号之一 公司债券交易纠纷

    原告- 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钟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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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6民初77号之一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钟玉:本院受理的原告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钟玉、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交易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它方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9)粤06民初77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及缴费通知,缺席判决如下:一、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兑付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债券代码:011800757)本金6000万元并支付自2018年4月20日起至2019年1月14日止的利息2441095.89元;二、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具体计算方法为以上述第一项欠付的本金及利息之和为基数,按日利率0.21‰自2019年1月15日起计付至实际清偿日止);三、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赔付律师费4万元;四、驳回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若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或其他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62539.47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共367539.47元,由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一九年十二月十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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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2-19
    5

    (2019)粤06民初77号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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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6民初77号 公司债券交易纠纷

    原告- 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钟玉 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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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6民初77号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钟玉:本院受理的原告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钟玉、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交易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它方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当事人须知、廉政监督卡,内容如下:一、(2019)粤06民初7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钟玉、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人民币64147894.04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财产。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二、原告起诉请求:1.判令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向原告兑付18康得新SCP001债券本金人民币6000万元并支付自2018年4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的利息(暂计至2019年3月31日,利息为3119178.08元);2.判令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自2019年1月15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违约金(以未清偿的18康得新SCP001债券本息为本金,按日利率0.21‰计算,暂计至2019年3月31日为988715.96元);3.判令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律师费人民币4万元;4.判令钟玉、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本案诉讼费用由三被告共同承担;三、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逾期不答辩,应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内;四、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合议庭由审判长罗睿与审判员李秀红、曾慧元组成,法官助理由梁碧姬担任,书记员由邓斯敏担任。如果你方认为该合议庭成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可能影响对本案的公正审理的,应在公告期满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本院提出回避申请;五、本案定于2019年9月5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六、案件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并应承担诉讼义务。若案件当事人对案件办理过程中,相关办案人员存在廉政作风、违规违纪的行为,可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监督部门反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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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6-06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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