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佳裕置业

    杭州佳裕置业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里项村洞山66号1幢安邦大厦1201室
    • 简介:-
    • 行政处罚 3
    • 严重违法 0
    • 股权出质 1
    • 土地抵押 0

    行政处罚3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处罚单位 处罚结果/内容 处罚日期 操作
    1 杭余综执〔2021〕罚决字第18-0105号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案件名称:杭州佳裕置业有限公司擅自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被处罚人名称:杭州佳裕置业有限公司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5月27日15时45分,我局闲林中队刘平、侯佳通过通过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在余杭区闲林街道云睦街与昆庭路交叉口涉嫌擅自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2021年5月27日14时06分,执法队员发现当事人通过水泵连接100mm的绿色软皮管,将余政储出(2019)6号地块施工的基坑污水排放到云睦街与昆庭路交叉口的一个市政雨水篦子内。当事人现场无法出示相关部门审批手续,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开具《责令立即(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余综执责改字【2021】第3087770号),责令当事人当日15时30分前改正违法行为。2021年5月27日15时45分,执法人员查勘现场,当事人未整改,执法人员再次向其开具送达《责令立即(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余综执责改字【2021】第3087292号),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2021年5月27日16时45分,执法人员复查现场,当事人已整改完毕。2021年6月23日,余杭区住建局回复抄告函意见:“当事人上述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行为未经我单位审批许可。”经核实,当事人上述行为属于擅自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违法行为。当事人行为违反《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款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行政处罚种类及金额: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行政处罚依据:根据《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市余杭大禹支行(余杭街道禹航路415号)缴纳罚款。行政处罚的履行期限:十五日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杭州市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收起

    ... 展开
    2021-07-14 详情
    2 杭余综执〔2021〕罚决字第18-0072号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案件名称:杭州佳裕置业有限公司损害城市道路被处罚人名称:杭州佳裕置业有限公司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4月21日8时52分,我局闲林中队葛存岗、侯佳通过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在余杭区闲林街道云睦街佳兆业工地涉嫌损害城市道路。经进一步调查,2021年4月21日早上,当事人所属车辆运送完装修材料后,在未冲洗干净的情况下驶离工地,导致工地出入口路面被污染(损害)。经现场测量,污染路面长6.2米,宽4.3米,计面积约26.66平方米。执法人员当即向当事人开具并送达《责令立即(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余综执责改字【2021】第3088940号),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021年4月21日14时35分,执法人员复查现场,当事人已整改完毕。经核实,当事人上述行为属于损害城市道路违法行为。当事人行为违反《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七)项之规定行政处罚种类及金额:罚款人民币肆仟元元整行政处罚依据: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市余杭大禹支行(余杭街道禹航路415号)缴纳罚款。行政处罚的履行期限:十五日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杭州市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收起

    ... 展开
    2021-07-08 详情
    3 余综执罚字〔2020〕第1018042001130148号 余杭区城市管理局(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案件名称:杭州佳裕置业有限公司未经规划主管部门验线合格擅自开工案被处罚人名称:杭州佳裕置业有限公司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11月26日,杭州佳裕置业有限公司主动反映其在开发建设的余杭区闲林街道余政储出(2019)6号地块建设项目未经规划主管部门验线合格擅自开工。2019年11月26日16时11分对该工地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地块位于余杭区闲林街道荆余路与缸窑斗路交叉口,项目名称为余杭区闲林街道余政储出(2019)6号地块建设项目,目前该项目的5号楼、6号楼、8号楼、9号楼已经建成,其中5号楼已建成地下1层、地上2层,每层建筑面积为412.1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36.33平方米;6号楼已建成地下1层、地上3层,每层建筑面积为375.7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03.12平方米,8号楼已建成地下1层、地上3层,每层建筑面积为376.9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07.72平方米,9号楼已建成地下1层、地上3层,每层建筑面积376.8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07.28平方米。以上4处已建成的建筑物共计建筑面积为5754.45平方米。当事人出示了编号为建字第330115201906010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为330110********010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能提供规划主管部门验线合格。行政处罚种类及金额: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行政处罚的履行期限:十五日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杭州市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收起

    ... 展开
    2020-01-13 详情

    严重违法0

    暂无信息 暂无严重违法

    股权出质1

    序号 登记编号 出质人 质权人 出质股权数额 状态 股权出质日期
    1 - 浙江伍丰置业有限公司 上海黠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3333.33 无效 -

    土地抵押0

    暂无信息 暂无土地抵押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