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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广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富阳分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秦望路222号城市花园5号406室
    • 简介:-
    • 行政处罚 6
    • 严重违法 0
    • 股权出质 0
    • 土地抵押 0

    行政处罚6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处罚单位 处罚结果/内容 处罚日期 操作
    1 杭富市监罚处字〔2021〕017号 杭州富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建议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20万元的罚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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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20 详情
    2 杭富公(城东)行罚决字[2020]03510号 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城东派出所

    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01月01日至2020年10月14日,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秦望路222号城市花园5号406室的浙江广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富阳分公司,未按规定进行自招无保安证件人员麻某在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金桥北路188号丁香花园小区服务中心从事保安员工作,后被民警查获。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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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16 详情
    3 杭富公(城西)行罚决字[2019]51400号 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城西派出所

    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04月10日上午,城西派出所民警在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金苑路X号大家彩云苑小区检查时,发现该浙江广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富阳分公司违反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招用不符合规定的人员黄某担任小区保安员,被查获。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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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4-10 详情
    4 富公(消)行罚决字〔2019〕0005号 富阳市市公安局

    现查明浙江广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富阳分公司负责管理的龙翔城市花园小区消防控制室仅有一人值班,消防控制室未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二条,决定给予浙江广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富阳分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罚款处罚: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建设银行富阳支行(账号:330016172270530061040018)缴纳罚款。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杭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富阳区大队 2019年1月11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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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1-11 详情
    5 富公(消)行罚决字〔2017〕0058号 杭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富阳区大队

    现查明浙江广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富阳分公司管理的隆和府小区自动消防系统未定期检测,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一条,决定给予浙江广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富阳分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罚款处罚: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于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建设银行富阳支行(账号:330016172270530061040018)缴纳罚款。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杭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富阳区大队 2017年2月28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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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富公(消)行罚决字〔2017〕0057号 杭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富阳区大队

    现查明浙江广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富阳分公司管理的隆和府小区《建筑消防设施年度检测报告》遗失,未按规定保存检测报告,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一条,决定给予浙江广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富阳分公司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罚款处罚: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于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建设银行富阳支行(账号:330016172270530061040018)缴纳罚款。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杭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富阳区大队 2017年2月28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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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重违法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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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暂无信息 暂无股权出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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