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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志向纺织

    苏州志向纺织科研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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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吴江区盛泽镇纺织科技示范园区中心大道897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60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5
    • 送达公告 8

    法律诉讼60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与苏州志向纺织科研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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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苏0509执7130号 民间借贷纠纷

    申请执行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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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2019-08-28 2019-09-08
    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与翁清拔、颜美银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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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苏0509执701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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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2019-08-02 2019-09-26
    3

    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苏州志向纺织科研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顶智特种纤维科技有限公司、黄志向、聂艳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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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苏0509执820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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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2019-06-10 2019-06-27
    4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与房保杰、黄志向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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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苏0509执738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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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2019-05-22 2019-05-25
    5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与黄志向、聂艳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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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苏0509执517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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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2019-05-10 2019-05-24
    6

    苏州志向纺织科研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申请公司清算破产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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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苏0509破3号之四 申请公司清算

    申请人-苏州志向纺织科研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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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2019-04-22 2020-01-03
    7

    石狮市新佳诺制衣有限公司、黄永红、苏州志向纺织科研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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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闽05民终1819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石狮市新佳诺制衣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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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03-07 2021-04-22
    8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土产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与苏州志向纺织科研股份有限公司、黄志向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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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苏0104执4259号之三 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土产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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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19-02-26 2019-03-27
    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行与黄志向、聂艳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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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苏0509执134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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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2019-01-27 2019-03-13
    1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与苏州市骥初贸易有限公司、苏州道格拉斯纺织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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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苏0509执135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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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2019-01-27 2019-03-13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5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18)苏0104执4259号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8-11-15 详情
    2 (2018)苏0509执8205号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8-10-22 详情
    3 (2018)苏0509执7381号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8-09-17 详情
    4 (2018)苏0509执7012号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8-09-11 详情
    5 (2018)苏0509执5172号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8-06-11 详情

    送达公告8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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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苏0509破3号 -

    当事人- 苏州志向纺织科研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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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苏0509破3号本院根据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9年1月18日裁定受理苏州志向纺织科研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为苏州志向纺织科研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苏州志向纺织科研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19年3月22日前向苏州志向纺织科研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竹园路209号财富广场2号楼603室,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215011;联系人:周小明、陈磊;联系电话:18962195607、13814815279)申报债权。逾期申报者,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19年4月1日9时30分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三楼第十二法庭(吴江区松陵镇高新路788号)召开。苏州志向纺织科研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苏州志向纺织科研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苏州志向纺织科研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苏州志向纺织科研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特此公告二○一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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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1-23
    2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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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苏0509执1344号 -

    当事人- 苏州志向纺织科研股份有限公司 东群织造(苏州)有限公司 福兴织造(苏州)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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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在执行(2018)苏0509执1344号案件中,依法公告查找如下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及下落。黄志向(居民身份证号码:350582197606233516)、聂艳(居民身份证号码:370523197711170020)、苏州志向纺织科研股份有限公司、福兴织造(苏州)有限公司、东群织造(苏州)有限公司。若知悉有关信息,请及时举报。本院郑重承诺,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举报电话:18962580665(微信同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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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3-08
    3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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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苏0509执1337号 -

    当事人- 志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志向纺织科研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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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在执行(2018)苏0509执1337号案件中,依法公告查找如下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及下落。黄志向(居民身份证号码:350582197606233516)、聂艳(居民身份证号码:370523197711170020)、苏州志向纺织科研股份有限公司、志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若知悉有关信息,请及时举报。本院郑重承诺,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举报电话:18962580665(微信同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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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2-06
    4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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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苏0509执1357号 -

    当事人- 苏州道格拉斯纺织有限公司 苏州志向纺织科研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市骥初贸易有限公司 苏州巨旺纺织有限公司 志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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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在执行(2018)苏0509执1357号案件中,依法公告查找如下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及下落。房保杰(居民身份证号码:341203195803102812)、黄志向(居民身份证号码:350582197606233516)、聂艳(居民身份证号码:370523197711170020)、苏州市骥初贸易有限公司、苏州道格拉斯纺织有限公司、志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志向纺织科研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巨旺纺织有限公司。若知悉有关信息,请及时举报。本院郑重承诺,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举报电话:18962580665(微信同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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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2-06
    5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房保杰、黄志向、聂艳、吴江侨成纺织有限公司、志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苏州道格拉斯纺织有限公司、苏州志向纺织科研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宏优纺织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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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苏0591民初372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苏州宏优纺织有限公司 志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道格拉斯纺织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苏州志向纺织科研股份有限公司 吴江侨成纺织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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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公告房保杰、黄志向、聂艳、吴江侨成纺织有限公司、志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苏州道格拉斯纺织有限公司、苏州志向纺织科研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宏优纺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7)苏0591民初3725号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诉被告房保杰、黄志向、聂艳、吴江侨成纺织有限公司、志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苏州道格拉斯纺织有限公司、苏州志向纺织科研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宏优纺织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苏0591民初372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吴江侨成纺织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借款本金500万元,并偿付截至2017年10月11日的利息189374.07元、复利3213.87元,以及自2017年10月12日起至清偿日止按本金500万元未还部分为基数按年利率7.83%计算的罚息和以利息189374.07元未还部分为基数按年利率7.83%计算的复利;二、被告志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苏州道格拉斯纺织有限公司、苏州志向纺织科研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宏优纺织有限公司、房保杰、黄志向、聂艳对被告吴江侨成纺织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志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苏州道格拉斯纺织有限公司、苏州志向纺织科研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宏优纺织有限公司、房保杰、黄志向、聂艳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吴江侨成纺织有限公司追偿。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7234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52234元,由被告吴江侨成纺织有限公司、志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苏州道格拉斯纺织有限公司、苏州志向纺织科研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宏优纺织有限公司、房保杰、黄志向、聂艳负担(被告负担之款原告已预交,本院不再退还,由被告在履行本判决时一并支付原告)。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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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0-24
    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黄志向、聂艳、翁清拔、曹茂松、蔡君毅、宋泽谊、陈秀器、黄雷刚、赵美萱、曹荣达、蔡丽云、苏州志向纺织科研股份有限公司、志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东群织造(苏州)有限公司、苏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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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苏0591民初356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苏州顶智特种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志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东群织造(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志向纺织科研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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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公告黄志向、聂艳、翁清拔、曹茂松、蔡君毅、宋泽谊、陈秀器、黄雷刚、赵美萱、曹荣达、蔡丽云、苏州志向纺织科研股份有限公司、志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东群织造(苏州)有限公司、苏州顶智特种纤维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7)苏0591民初3567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诉被告黄志向、聂艳、翁清拔、曹茂松、蔡君毅、宋泽谊、陈秀器、黄雷刚、赵美萱、曹荣达、蔡丽云、苏州志向纺织科研股份有限公司、志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东群织造(苏州)有限公司、苏州顶智特种纤维科技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苏0591民初356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苏州志向纺织科研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借款本金19880198.54元,并偿付截至2017年9月27日的利息449879.22元、罚息(含复利)1498416.06元,以及自2017年9月28日起至清偿日止按年利率8.15625%计算的罚息和复利;二、被告苏州志向纺织科研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律师费259915元;三、被告志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东群织造(苏州)有限公司、苏州顶智特种纤维科技有限公司、黄志向、聂艳、翁清拔对被告苏州志向纺织科研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二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志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东群织造(苏州)有限公司、苏州顶智特种纤维科技有限公司、黄志向、聂艳、翁清拔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苏州志向纺织科研股份有限公司追偿;四、如被告苏州志向纺织科研股份有限公司未如期履行上述付款义务,则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有权以被告苏州志向纺织科研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抵押物喷水织机22台、网络纱线装置1台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五、如被告苏州志向纺织科研股份有限公司未如期履行上述付款义务,则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有权以被告黄志向、聂艳提供的抵押物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金盛花园21幢304室(所有权证号:02037558,含6#车库,他项权证号:苏房他证吴江字第00219431号)、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金盛花园21幢404室(所有权证号:02037557,含08#车库,他项权证号:苏房他证吴江字第002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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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0-16
    7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房保杰、黄志向、聂艳、吴江侨成纺织有限公司、志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苏州道格拉斯纺织有限公司、苏州志向纺织科研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宏优纺织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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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苏0591民初372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苏州道格拉斯纺织有限公司 苏州志向纺织科研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苏州宏优纺织有限公司 志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吴江侨成纺织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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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公告房保杰、黄志向、聂艳、吴江侨成纺织有限公司、志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苏州道格拉斯纺织有限公司、苏州志向纺织科研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宏优纺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7)苏0591民初3725号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诉被告房保杰、黄志向、聂艳、吴江侨成纺织有限公司、志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苏州道格拉斯纺织有限公司、苏州志向纺织科研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宏优纺织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的诉讼请求为一、判令被告1立即归还原告欠款本金5000000元,利息62028.77元(暂计算至2017年4月18日,至被告实际履行日止),合计本息5062028.77元;二、判令被告2、被告3、被告4、被告5、被告6、被告7、被告8对被告1的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6日上午9时40分及第10日上午9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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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7-04
    8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黄志向、聂艳、翁清拔、曹茂松、蔡君毅、宋泽谊、陈秀器、黄雷刚、赵美萱、曹荣达、蔡丽云、苏州志向纺织科研股份有限公司、志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东群织造(苏州)有限公司、苏州顶智特种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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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苏0591民初356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苏州顶智特种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苏州志向纺织科研股份有限公司 志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东群织造(苏州)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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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公告黄志向、聂艳、翁清拔、曹茂松、蔡君毅、宋泽谊、陈秀器、黄雷刚、赵美萱、曹荣达、蔡丽云、苏州志向纺织科研股份有限公司、志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东群织造(苏州)有限公司、苏州顶智特种纤维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7)苏0591民初3567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诉被告黄志向、聂艳、翁清拔、曹茂松、蔡君毅、宋泽谊、陈秀器、黄雷刚、赵美萱、曹荣达、蔡丽云、苏州志向纺织科研股份有限公司、志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东群织造(苏州)有限公司、苏州顶智特种纤维科技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判令被告一归还原告贷款本金人民币19880198.54元及利息736296.22元,合计人民币20616494.76元(利息暂算至2017年1月17日,要求计算至实际支付日)。2、请求判令被告一赔偿原告因主张债权而额外支出的律师费损失人民币259915元。3、请求判令被告二至被告七作为上述债务的保证人,对第一、二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保证责任。4、请求判令原告就第一、二项诉讼请求对被告一、五、六、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提供的抵押物以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5、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均由诸被告承担。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6日上午10时及第10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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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6-22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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