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
1 | 海曙综执罚决字〔2021〕第04-0256号 |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1年9月15日,当事人宁波海曙南天宾馆在宁波市海曙区三市路XXX号门前城市道路上堆放了建筑材料,侵占城市道路。经核实,其并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当事人宁波海曙南天宾馆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属于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本机关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 收起
...
展开
|
2021-09-22 | 详情 |
2 | 海(消)行罚决字〔2020〕0206号 | 海曙区区公安分局 |
现查明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三市路17号的宁波市海曙南天宾馆部分防火门闭门器、顺位器未保持完好,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和《浙江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第二条之规定,该行为属于较轻违法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决定给予宁波市海曙南天宾馆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个人)于拿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交至海曙区大梁街48号财政局一楼大厅(账号:21030122301000009,户名:罚没款)。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宁波市海曙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9月16日。 收起
...
展开
|
2020-09-16 | 详情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