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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万科思

    万科思自控设备(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群贤路130号
    • 简介:-
    • 行政处罚 2
    • 严重违法 0
    • 股权出质 0
    • 土地抵押 0

    行政处罚2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处罚单位 处罚结果/内容 处罚日期 操作
    1 嘉南(消)行罚决字〔2019〕0130号 南湖区区公安分局

    现查明位于嘉兴市群贤路130号的万科思自控信息(中国)有限公司消防控制室仅一人在岗且未持证上岗,属消防控制室未实行二十四小时双人值班制度,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二条,决定给予万科思自控信息(中国)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至中国工商银行嘉兴市分行缴纳罚款(收款人户名:嘉兴市南湖区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结算户,收款人账号:1204066129000097605)。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嘉兴市南湖区消防救援大队 2019年9月24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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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24 详情
    2 嘉南(消)行罚决字〔2019〕0129号 南湖区区公安分局

    现查明位于嘉兴市群贤路130号的万科思自控信息(中国)有限公司火灾报警系统显示存在故障,车间3层仓库手推式干粉灭火器满5年未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未重新充装灭火剂,检验车间3楼东侧安全出口处、办公楼3楼疏散通道、办公楼4楼疏散指示标志损坏,属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决定给予万科思自控信息(中国)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至中国工商银行嘉兴市分行缴纳罚款(收款人户名:嘉兴市南湖区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结算户,收款人账号:1204066129000097605)。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嘉兴市南湖区消防救援大队 2019年9月20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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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20 详情

    严重违法0

    暂无信息 暂无严重违法

    股权出质0

    暂无信息 暂无股权出质

    土地抵押0

    暂无信息 暂无土地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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