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
1 | 仰(消)行罚决字〔2019〕0008号 | 新余市消防救援支队仰天岗大队 |
新余蓝天碧水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江平涛)办公楼进行检查时,非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 收起
...
展开
|
2019-10-01 | 详情 |
2 | 余市监稽价处〔2021〕12号 | 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二)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商品房明码标价检查查出问题处理意见的函》第一条“对于不标明价格的,如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实行一套一标和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等,根据未实行一套一标的在售房源实际套数或未公开的在售房源实际套数,按每套5000元罚款处罚”的规定,我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未实行明码标价的61套在售商品房作出每套3000元的处罚,共计罚款人民币183000元整。 收起
...
展开
|
- | 详情 |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