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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华福工程

    北京华福工程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富康路18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781
    • 法院公告 100
    • 失信被执行人 160
    • 送达公告 12

    法律诉讼781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陕西秦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等与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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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京民终194号 -

    上诉人-陕西秦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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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1-08-20 2021-08-27
    2

    刘新艳等仲裁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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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京0114执6782号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申请执行人-刘新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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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2021-07-15 2021-08-10
    3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华福工程有限公司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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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甘0191民初2295号 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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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州新区人民法院 2021-06-18 2021-08-02
    4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有限公司与北京华福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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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新0202民初221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原告-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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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人民法院 2021-06-16 2021-07-19
    5

    李建慈、北京华福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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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津0104执恢155号 劳动争议

    申请执行人-李建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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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2021-06-15 2021-07-01
    6

    刘新艳等仲裁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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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京0114执5656号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申请执行人-刘新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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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2021-06-15 2021-06-23
    7

    刘小翠等仲裁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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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京0114执5763号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申请执行人-刘小翠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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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2021-06-07 2021-06-23
    8

    王金华等仲裁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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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京0114执5105号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申请执行人-王金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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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2021-05-31 2021-06-08
    9

    北京华福工程有限公司等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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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京0114执1439号 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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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2021-05-28 2021-06-24
    10

    张裕等仲裁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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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京0114执4486号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申请执行人-张裕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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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2021-05-26 2021-06-05

    法院公告100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4)新商初字第009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连云港佳普石化机械有限公司 被告- 山东爱克森化学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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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2099-12-31
    2 (2017)宁0323民初2180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 四川凤舞九天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与陕西华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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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盐池县人民法院 - 2099-12-31
    3 - 申请公示催告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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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催告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 2099-12-31
    4 -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李宏 被告- 北京京港名都服装有限公司 及北京百信荣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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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2099-12-31
    5 -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皮远景 被告- 武汉方中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张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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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 2099-12-31
    6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原告- 宁夏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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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 2099-12-31
    7 - 申请公示催告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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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催告 泗阳县人民法院 - 2099-12-31
    8 - -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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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产文书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 2099-12-31
    9 (2017)鲁1003民初4770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 江苏元辰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中晨路桥建筑(北京)有限公司 山东中晨飞翔路桥建筑有限公司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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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 2099-12-31
    10 - 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

    原告- 纪育梅 被告- 湖北悦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与湖北正宏广告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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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99-12-31

    失信被执行人160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21)京0114执9917号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1-08-17 详情
    2 (2021)京0114执9727号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1-08-11 详情
    3 (2021)京0114执8546号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1-07-05 详情
    4 (2021)京0114执7960号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全部未履行 2021-07-01 详情
    5 (2021)沪0115执恢3682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1-06-21 详情
    6 (2021)京0114执7308号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1-06-04 详情
    7 (2021)京0114执7292号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1-06-03 详情
    8 (2021)京0114执7270号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1-06-03 详情
    9 (2021)京0114执7149号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全部未履行 2021-05-31 详情
    10 (2021)京0114执6782号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1-05-14 详情

    送达公告1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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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行异议之诉

    原告- 乌海市富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乌海洪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华福工程有限公司 吴道洪 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宏润(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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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福工程有限公司、吴道洪:本院受理上诉人乌海市富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宏润(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乌海洪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福工程有限公司、吴道洪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41,800元,公告费人民币300元,均由上诉人乌海市富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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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13
    2

    送达裁判文书——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福工程有限公司,吴道洪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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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沪01民终1654号 执行异议之诉

    上诉人- 乌海市富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乌海洪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华福工程有限公司 吴道洪 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宏润(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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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沪01民终1654号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福工程有限公司、吴道洪:本院受理上诉人乌海市富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宏润(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乌海洪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福工程有限公司、吴道洪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41,800元,公告费人民币300元,均由上诉人乌海市富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7月13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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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13
    3

    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乌海洪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福工程有限公司,吴道洪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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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沪0115民初6823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原告- 乌海市富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宏润(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乌海洪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华福工程有限公司 吴道洪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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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沪0115民初6823号乌海洪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福工程有限公司、吴道洪:本院受理原告乌海市富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宏润(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第三人乌海洪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福工程有限公司、吴道洪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上诉人乌海市富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就(2020)沪0115民初6823号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20年11月9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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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9
    4

    送达裁判文书——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福工程有限公司,吴道洪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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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沪0115民初6823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原告- 乌海市富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宏润(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乌海洪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华福工程有限公司 吴道洪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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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沪0115民初6823号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福工程有限公司,吴道洪:本院受理原告乌海市富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宏润(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第三人乌海洪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福工程有限公司、吴道洪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沪0115民初68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桥人民法庭(浦东新区永宁路110号)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20年9月28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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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8
    5

    原告杨雨胜、盛旺明诉被告北京华福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领取判决书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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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赣0222民初71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杨雨胜 盛旺明 被告- 北京华福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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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浮梁县人民法院公告北京华福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杨雨胜、盛旺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赣0222民初7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浮梁县人民法院二○二〇年八月三十一日承办人:彭社春联系电话:13707987651地址:浮梁县法院民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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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8-31
    6

    江西省浮梁县人民法院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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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赣0222民初71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杨雨胜 盛旺明 被告- 北京华福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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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华福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杨雨胜、盛旺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风险提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浮梁县人民法院2020年5月21日承办人:彭社春联系电话:13707987651地址:浮梁县法院民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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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2
    7

    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乌海洪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福工程有限公司,吴道洪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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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沪0115民初6823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原告- 乌海市富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宏润(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乌海洪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华福工程有限公司 吴道洪 为的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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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沪0115民初6823号乌海洪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福工程有限公司,吴道洪:本院受理原告乌海市富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宏润(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你们为被告的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0年8月25日上午0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金桥人民法庭(上海市浦东新区永宁路110号)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20年5月14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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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14
    8

    (2018)冀0925民初2872号河北沧海核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北京华福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裁判文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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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冀0925民初287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河北沧海核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华福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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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华福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对河北沧海核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北京华福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冀0925民初28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6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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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7
    9

    (2019)粤0391民初2454-2456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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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91民初2454、2455、2456号 合同纠纷

    原告- 刘新 简敏 被告- 天泓(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北京华福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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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天泓(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新、简敏诉被告天泓(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北京华福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三案,案号为(2019)粤0391民初2454、2455、2456号。因你方下落不明,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调解温馨提示、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天泓(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开庭时间定于2019年10月16日09时3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第五审判庭,请准时到庭,逾期则依法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七月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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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7-08
    10

    (2018)冀0104民初6407号河北省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诉北京华福工程有限公司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裁判文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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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冀0104民初6407号 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北京华福工程有限公司 河北省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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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北京华福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对原告河北省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诉你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8)冀0104民初640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判决的主要内容:被告北京华福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河北省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交纳的投标保证金22万元及利息(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止,其中以2万元的利息,自2016年10月17日起算,20万元的利息,自2016年11月11日起算)。被告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4,880元、保全费1,714元,合计6,594元,由被告北京华福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刘燕 联系电话:0311-83867029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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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2-29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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