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捷顺汽车

    绍兴捷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康宁东路130号
    • 简介:-
    • 行政处罚 4
    • 严重违法 0
    • 股权出质 0
    • 土地抵押 0

    行政处罚4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处罚单位 处罚结果/内容 处罚日期 操作
    1 绍越公(斗)行罚决字[2020]02738号 浙江省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斗门派出所

    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08月10日8时左右,斗门派出所民警在位于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康宁东路绍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绍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运营名为“绍兴保时捷”的APP在运营中涉嫌超范围收集用户信息,未按规定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第四十一条和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绍兴捷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收起

    ... 展开
    2020-08-10 详情
    2 越应急罚〔2019〕30号 绍兴市越城区应急管理局

    违法事实及证据:2019年7月10日,越城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绍兴捷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发现该企业使用危险物品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主要证据有:现场检查记录1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份、询问笔录1份、照片1张等。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做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三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绍兴市越城区非税收入结算分户,账号231000002625985000008(恒信银行营业部),到期不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越城区人民政府或者绍兴市应急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绍兴市越城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8月1日 收起

    ... 展开
    2019-08-01 详情
    3 绍袍公(消)行罚决字〔2016〕0335号 绍兴市公安消防支队袍江新区大队

    现查明位于绍兴市袍江工业区康宁东路130号的绍兴捷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决定给予绍兴捷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绍兴工商银行营业部(账号:1211012029200062637,绍兴市非税收入结算分户)缴纳罚款。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绍兴市公安消防支队袍江新区大队 2016年12月7日。 收起

    ... 展开
    - 详情
    4 绍袍公(消)行罚决字〔2016〕0336号 绍兴市公安消防支队袍江新区大队

    现查明位于绍兴市袍江工业区康宁东路130号的绍兴捷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消防控制室未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一条,决定给予绍兴捷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绍兴工商银行营业部(账号:1211012029200062637,绍兴市非税收入结算分户)缴纳罚款。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绍兴市公安消防支队袍江新区大队 2016年12月7日。 收起

    ... 展开
    - 详情

    严重违法0

    暂无信息 暂无严重违法

    股权出质0

    暂无信息 暂无股权出质

    土地抵押0

    暂无信息 暂无土地抵押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