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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在业
    • 官网:-
    •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七星街14号102铺
    • 简介:-
    • 法律诉讼 22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6
    • 送达公告 22

    法律诉讼2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罗平亮与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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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11民初2451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罗平亮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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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2020-05-11 2020-08-18
    2

    黄福荣与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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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11民初2438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黄福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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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2020-05-11 2020-08-18
    3

    梁其武与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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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11民初2449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梁其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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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2020-05-11 2020-08-18
    4

    李小金与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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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11民初2440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李小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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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2020-05-11 2020-08-18
    5

    张鹏与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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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11民初2444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张鹏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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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2020-04-29 2020-08-18
    6

    庞科秀与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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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11民初2447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庞科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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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2020-04-29 2020-08-18
    7

    章明辉与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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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11民初2443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章明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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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2020-04-29 2020-08-18
    8

    张浩新与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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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11民初2441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张浩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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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2020-04-23 2020-08-18
    9

    郑芳与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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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11民初2446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郑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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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2020-04-23 2020-08-18
    10

    王强与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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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111民初34800号之一 合同纠纷

    原告-王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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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2020-04-01 2020-06-30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6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21)粤0111执9325号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1-05-20 详情
    2 (2021)粤0111执6061号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其他规避执行 全部未履行 2021-03-16 详情
    3 (2019)粤0111执11451号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11-25 详情
    4 (2019)粤0111执11449号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11-25 详情
    5 (2019)粤0111执11446号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11-25 详情
    6 (2019)粤0111执11445号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11-25 详情

    送达公告2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粤0111民初2438号原告黄福荣诉被告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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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11民初2438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黄福荣 被告- 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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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11民初2438号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原告黄福荣诉被告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告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向原告黄福荣退还驾驶员培训费用6120元;二、驳回原告黄福荣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50元,由被告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负担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迳付原告黄福荣。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二日经办人:周蕾联系电话:020-83075644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龙兴西路龙泉新村太和人民法庭。533413322020-05-1315:43:15:946(2020)粤0111民初2438号原告黄福荣诉被告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原告,黄福荣,广州市115331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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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12
    2

    (2020)粤0111民初2451号原告罗平亮诉被告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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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11民初2451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罗平亮 被告- 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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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11民初2451号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原告罗平亮诉被告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告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向原告罗平亮退还驾驶员培训费用39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50元,由被告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负担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迳付原告罗平亮。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二日经办人:周蕾联系电话:020-83075644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龙兴西路龙泉新村太和人民法庭。533413352020-05-1315:43:28:795(2020)粤0111民初2451号原告罗平亮诉被告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广州市,培训,驾驶员115331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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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12
    3

    (2020)粤0111民初2449号原告梁其武诉被告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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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11民初2449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梁其武 被告- 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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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11民初2449号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原告梁其武诉被告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告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向原告梁其武退还驾驶员培训费用6120元;二、驳回原告梁其武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50元,由被告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负担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迳付原告梁其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二日经办人:周蕾联系电话:020-83075644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龙兴西路龙泉新村太和人民法庭。533413342020-05-1315:43:25:271(2020)粤0111民初2449号原告梁其武诉被告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原告,梁其武,广州市115331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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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12
    4

    (2020)粤0111民初2440号原告李小金诉被告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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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11民初2440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李小金 被告- 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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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11民初2440号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原告李小金诉被告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告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向原告李小金退还驾驶员培训费用2700元;二、驳回原告李小金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50元,由被告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负担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迳付原告李小金。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二日经办人:周蕾联系电话:020-83075644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龙兴西路龙泉新村太和人民法庭。533413332020-05-1315:43:21:421(2020)粤0111民初2440号原告李小金诉被告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原告,李小金,广州市115331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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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12
    5

    (2020)粤0111民初2443号原告章明辉诉被告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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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11民初2443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章明辉 被告- 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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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11民初2443号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原告章明辉诉被告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告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向原告章明辉退还驾驶员培训费用6120元;二、驳回原告章明辉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50元,由被告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负担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迳付原告章明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经办人:周蕾联系电话:020-83075644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龙兴西路龙泉新村太和人民法庭。533214532020-05-0109:49:11:829(2020)粤0111民初2443号原告章明辉诉被告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原告,章明辉,广州市115331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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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30
    6

    (2020)粤0111民初2444号原告张鹏诉被告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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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11民初2444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张鹏 被告- 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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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11民初2444号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原告张鹏诉被告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告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向原告张鹏退还驾驶员培训费用38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50元,由被告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负担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迳付原告张鹏。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经办人:周蕾联系电话:020-83075644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龙兴西路龙泉新村太和人民法庭。533214572020-05-0109:49:15:914(2020)粤0111民初2444号原告张鹏诉被告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广州市,培训,驾驶员115331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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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30
    7

    (2020)粤0111民初2447号原告庞科秀诉被告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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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11民初2447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庞科秀 被告- 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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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11民初2447号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原告庞科秀诉被告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告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向原告庞科秀退还驾驶员培训费用6120元;二、驳回原告庞科秀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50元,由被告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负担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迳付原告庞科秀。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经办人:周蕾联系电话:020-83075644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龙兴西路龙泉新村太和人民法庭。533214602020-05-0109:49:19:384(2020)粤0111民初2447号原告庞科秀诉被告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原告,庞科秀,广州市115331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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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30
    8

    (2020)粤0111民初2446号原告郑芳诉被告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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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11民初2446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郑芳 被告- 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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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11民初2446号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原告郑芳诉被告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原告郑芳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郑芳撤诉处理。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六日经办人:联系电话:020-83075644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龙兴西路龙泉新村太和人民法庭。533105492020-04-2617:07:01:69(2020)粤0111民初2446号原告郑芳诉被告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郑芳,原告,公告,送达,中华人民共和国115331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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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26
    9

    (2020)粤0111民初2441号原告张浩新诉被告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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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11民初2441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张浩新 被告- 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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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11民初2441号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原告张浩新诉被告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原告张浩新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张浩新撤诉处理。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六日经办人:周蕾联系电话:020-83075644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龙兴西路龙泉新村太和人民法庭。533105472020-04-2617:06:55:404(2020)粤0111民初2441号原告张浩新诉被告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公告,送达,中华人民共和国,张浩新115331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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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26
    10

    (2019)粤0111民初34800号原告王强与被告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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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111民初34800号 合同纠纷

    原告- 王强 被告- 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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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111民初34800号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强与被告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方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粤0111民初34800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民事裁定书内容如下:本案按原告王强撤诉处理。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为69元,由原告王强负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三日联系人:欧阳莉联系电话:020-83075626/83075688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龙归龙兴西路龙泉新村太和人民法庭532836592020-04-1320:32:58:736(2019)粤0111民初34800号原告王强与被告广州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王强,原告,公告,白云区,广州市115331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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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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