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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杭绍城际

    绍兴市柯桥区杭绍城际轨道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绍兴市柯桥区柯桥领先国际贸易中心1幢403室
    • 简介:-
    • 行政处罚 2
    • 严重违法 0
    • 股权出质 0
    • 土地抵押 0

    行政处罚2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处罚单位 处罚结果/内容 处罚日期 操作
    1 杭萧综执〔2021〕罚决字第15-0019号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03月09日下午,当事人在萧山区衙前镇杭绍城际铁路衙前站建设项目工地组织施工,未安排人员及时冲洗工地进出的车辆,导致车辆带泥驶出工地,污染工地南门出入口路面面积60平方米,且当事人未及时清理责任区内的垃圾,导致责任区环境脏乱差。当事人未履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责任人的要求,当天15时19分,该行为被执法队员查处。执法机关已于2021年1月1日与当事人签订了《萧山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范围及责任要求告知书》(编号:1005162号),并对相关要求进行了告知。2021年03月10日10时15分,执法队员进行复查,当事人已自行整改。行政处罚种类及金额: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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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25 详情
    2 萧综执罚字〔2019〕第0900011908300015号 萧山区城市管理局(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违法事实:杭州至绍兴城际铁路工程SG-4标地块位于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与张夏路交叉口,当事人绍兴市柯桥区杭绍城际轨道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工程渣土处置及手续办理。2018年9月底,当事人在未办理工程渣土处置手续的情况下开始进行该地块开挖和土方清运,目前出土外运约50000方。2019年07月24日15时26分,工地内使用2台挖机和2辆工程渣土运输车进行装载和运输渣土作业时,被执法人员查获。当事人立即进行了整改,停止处置工程渣土。行政处罚种类及金额: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二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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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30 详情

    严重违法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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