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
1 | 瑞市监处字〔2020〕41号 | 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承办人建议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没收违法所得185元,并对当事人处罚款35000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鲍卫平)处罚款22000元,对直接责任人员(叶衍甫)处罚款23000元。以上合计罚没款80185元 收起
...
展开
|
2020-01-15 | 详情 |
2 | 温市监处字〔2019〕215号 |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责令改正,处以罚款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5385元;以上罚没合计45385元整,上缴国库。 收起
...
展开
|
- | 详情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