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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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徐州桂柳恒杰牧业有限公司与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深圳鑫麦香实业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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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苏0312执异68号之一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人-徐州桂柳恒杰牧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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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 2021-04-23 | 2021-07-23 |
2 |
徐州桂柳恒杰牧业有限公司与北大荒龙麦(广东)粮食有限公司、李斌、北大荒龙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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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苏0312执恢915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徐州桂柳恒杰牧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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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 2021-04-12 | 2021-07-23 |
3 |
江苏运兴集装箱物流有限公司与北大荒龙麦(广东)粮食有限公司货运代理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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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苏1302民初7857号 | 货运代理合同纠纷 |
原告-江苏运兴集装箱物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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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 2021-03-24 | 2021-06-17 |
4 |
北大荒龙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友粮粮油实业有限公司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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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民终2493号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上诉人-北大荒龙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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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3-18 | 2021-04-06 |
5 |
大连储汇商贸有限公司、北大荒龙麦(广东)粮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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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辽0203执异4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大连储汇商贸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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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 2021-01-18 | 2021-01-20 |
6 |
茂名市中腾物流有限公司、北大荒龙麦(广东)粮食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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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904执1622号 | 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茂名市中腾物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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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 | 2020-12-11 | 2021-02-22 |
7 |
北大荒龙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友粮粮油实业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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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3民初13432号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原告-北大荒龙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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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 2020-11-27 | 2021-04-21 |
8 |
大连储汇商贸有限公司、北大荒龙麦(广东)粮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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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辽0203执2408号之三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大连储汇商贸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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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 2020-11-20 | 2020-11-21 |
9 |
大连储汇商贸有限公司、北大荒龙麦(广东)粮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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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辽0203执2408号之二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大连储汇商贸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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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 2020-11-20 | 2020-11-21 |
10 |
大连储汇商贸有限公司、北大荒龙麦(广东)粮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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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辽0203执2408号之一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大连储汇商贸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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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 2020-11-20 | 2020-11-21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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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苏0312执恢915号 |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0-11-03 | 详情 |
2 | (2020)粤0904执1622号 |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0-09-08 | 详情 |
3 | (2020)辽0804执565号 | 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0-03-19 | 详情 |
4 | (2020)粤0103执843号 |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0-01-22 | 详情 |
5 | (2019)皖1102执1720号 | 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9-08-06 | 详情 |
6 | (2019)粤0103执3658号 |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9-07-26 | 详情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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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粤0103执异53号沈阳古北亨通粮油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北大荒龙麦(广东)粮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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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3执异53号 | 执行异议之诉 |
原告- 沈阳古北亨通粮油有限公司 当事人- 北大荒龙麦(广东)粮食有限公司 北大荒龙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北大荒龙麦(广东)粮食有限公司纠纷()粤执号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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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03执异53号北大荒龙麦(广东)粮食有限公司:关于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沈阳古北亨通粮油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北大荒龙麦(广东)粮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019)粤0103执3658号】一案中,沈阳古北亨通粮油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异议,申请追加北大荒龙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因依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103执异53号执行裁定书,内容为:追加北大荒龙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为(2019)粤0103执3658号案的被执行人,北大荒龙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其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范围内(951万元)对(2019)粤0103执3658号案被执行人北大荒龙麦(广东)粮食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当事人对本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联系人:黄斐斐、林虹联系电话:83005859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73号540296532021-08-2518:05:17:823(2021)粤0103执异53号沈阳古北亨通粮油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北大荒龙麦(广东)粮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有限公司,送达,北大荒,公告115332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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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5 |
2 |
(2021)粤0103执异53号沈阳古北亨通粮油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北大荒龙麦(广东)粮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019)粤0103执3658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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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3执异53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沈阳古北亨通粮油有限公司 被告- 北大荒龙麦(广东)粮食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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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03执异53号北大荒龙麦(广东)粮食有限公司:关于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沈阳古北亨通粮油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北大荒龙麦(广东)粮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019)粤0103执3658号】一案中,沈阳古北亨通粮油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异议,申请追加北大荒龙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因依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103执异53号听证通知书、申请书以及异议人提交的证据副本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1年8月4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20法庭(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73号)举行听证。特此公告。二○二一年六月二日联系人:黄斐斐、林虹联系电话:83005859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73号539494232021-06-0217:07:57:916(2021)粤0103执异53号沈阳古北亨通粮油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北大荒龙麦(广东)粮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019)粤0103执3658号】一案公告,送达,执行,异议,听证115332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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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2 |
3 |
(2021)粤0103执异2号沈阳恒宏达粮食储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北大荒龙麦(广东)粮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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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3执异2号 | 执行异议之诉 |
原告- 沈阳恒宏达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当事人- 北大荒龙麦(广东)粮食有限公司 北大荒龙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北大荒龙麦(广东)粮食有限公司纠纷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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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03执异2号北大荒龙麦(广东)粮食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沈阳恒宏达粮食储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北大荒龙麦(广东)粮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0)粤0103执843号]中,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追加第三人北大荒龙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案的被执行人,因依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103执异2号执行裁定书,内容为:追加北大荒龙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为(2020)粤0103执843号案的被执行人,北大荒龙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其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范围内(951万元)对(2020)粤0103执843号案被执行人北大荒龙麦(广东)粮食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当事人对本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联系人:黄斐斐、林虹联系电话:83005859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73号538855952021-04-2116:34:30:215(2021)粤0103执异2号沈阳恒宏达粮食储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北大荒龙麦(广东)粮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送达,有限公司,北大荒,公告115332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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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1 |
4 |
(2021)粤0103执异2号沈阳恒宏达粮食储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北大荒龙麦(广东)粮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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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3执异2号 | 执行异议之诉 |
原告- 沈阳恒宏达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当事人- 北大荒龙麦(广东)粮食有限公司 北大荒龙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北大荒龙麦(广东)粮食有限公司纠纷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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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03执异2号北大荒龙麦(广东)粮食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沈阳恒宏达粮食储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北大荒龙麦(广东)粮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0)粤0103执843号]中,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追加第三人北大荒龙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案的被执行人,因依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103执异2号执行裁定书,内容为:追加北大荒龙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为(2020)粤0103执843号案的被执行人,北大荒龙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其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范围内(951万元)对(2020)粤0103执843号案被执行人北大荒龙麦(广东)粮食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当事人对本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特此公告。二○二一年四月十四日联系人:黄斐斐、林虹联系电话:83005859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73号538746402021-04-1416:13:07:372(2021)粤0103执异2号沈阳恒宏达粮食储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北大荒龙麦(广东)粮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有限公司,北大荒,送达,公告115332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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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4 |
5 |
(2021)粤0103执异53号沈阳古北亨通粮油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北大荒龙麦(广东)粮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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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3执异53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沈阳古北亨通粮油有限公司 被告- 北大荒龙麦(广东)粮食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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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03执异53号北大荒龙麦(广东)粮食有限公司:关于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沈阳古北亨通粮油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北大荒龙麦(广东)粮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019)粤0103执3658号】一案中,沈阳古北亨通粮油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异议,申请追加北大荒龙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因依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103执异53号听证通知书、申请书以及异议人提交的证据副本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1年6月2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20法庭(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73号)举行听证。特此公告。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联系人:黄斐斐、林虹联系电话:83005859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73号538538902021-03-3014:34:30:148(2021)粤0103执异53号沈阳古北亨通粮油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北大荒龙麦(广东)粮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公告,送达,执行,异议,听证115332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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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30 |
6 |
(2021)粤0103执异2号沈阳恒宏达粮食储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北大荒龙麦(广东)粮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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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3执异2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沈阳恒宏达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被告- 北大荒龙麦(广东)粮食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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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03执异2号北大荒龙麦(广东)粮食有限公司:关于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沈阳恒宏达粮食储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北大荒龙麦(广东)粮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020)粤0103执843号】一案中,沈阳恒宏达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异议,申请追加北大荒龙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因依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103执异2号听证通知书、申请书以及异议人提交的证据副本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1年3月17日9时30分在本院第20法庭(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73号)举行听证。特此公告。二○二一年一月十三日联系人:黄斐斐、林虹联系电话:83005859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73号537525432021-01-1316:42:26:43(2021)粤0103执异2号沈阳恒宏达粮食储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北大荒龙麦(广东)粮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公告,送达,执行,异议,听证115332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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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3 |
7 |
(2020)粤0103执异339号营口金麦穗谷物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北大荒龙麦(广东)粮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营口金麦穗谷物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北大荒龙麦(广东)粮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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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3执异339号 | 执行异议之诉 |
原告- 营口金麦穗谷物有限公司 当事人- 北大荒龙麦(广东)粮食有限公司 北大荒龙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北大荒龙麦(广东)粮食有限公司纠纷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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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3执异339号北大荒龙麦(广东)粮食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营口金麦穗谷物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北大荒龙麦(广东)粮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0)粤0103执3042号]中,申请执行人提出书面异议,向本院申请追加第三人北大荒龙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案的被执行人。因依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03执异339号执行裁定书,内容为:追加北大荒龙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为(2020)粤0103执3042号案的被执行人,北大荒龙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其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范围内(951万元)对(2020)粤0103执3042号案被执行人北大荒龙麦(广东)粮食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当事人对本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年十一月四日联系人:黄斐斐、林虹联系电话:83005859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73号536357832020-11-0418:01:58:681(2020)粤0103执异339号营口金麦穗谷物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北大荒龙麦(广东)粮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营口金麦穗谷物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北大荒龙麦(广东)粮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送达,有限公司,北大荒,公告115332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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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4 |
8 |
(2020)粤0103执异316号广东友粮粮油实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北大荒龙麦(广东)粮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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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3执异316号 | 执行异议之诉 |
原告- 广东友粮粮油实业有限公司 当事人- 北大荒龙麦(广东)粮食有限公司 北大荒龙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北大荒龙麦(广东)粮食有限公司纠纷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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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3执异316号北大荒龙麦(广东)粮食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广东友粮粮油实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北大荒龙麦(广东)粮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0)粤0103执1859号]中,申请执行人以第三人是被执行人的唯一股东及法人,认缴出资额1001万元,但是实际出资额只有50万元,属于未足额缴纳出资为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向本院申请追加第三人北大荒龙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案的被执行人。因依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03执异316号执行裁定书,内容为:追加北大荒龙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为(2020)粤0103执1859号案的被执行人,北大荒龙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其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范围内(951万元)对(2020)粤0103执1859号案被执行人北大荒龙麦(广东)粮食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当事人对本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O二O年九月二十三日联系人:黄斐斐、林虹;电话:83005859;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73号535781952020-09-2322:15:43:899(2020)粤0103执异316号广东友粮粮油实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北大荒龙麦(广东)粮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送达,北大荒,公告,规定115332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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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3 |
9 |
(2020)粤0103执异251号广东友粮粮油实业有限公司与北大荒龙麦(广东)粮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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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3执异251号 | 执行异议之诉 |
当事人- 广东友粮粮油实业有限公司 北大荒龙麦(广东)粮食有限公司 北大荒龙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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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3执异251号北大荒龙麦(广东)粮食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友粮粮油实业有限公司与北大荒龙麦(广东)粮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0)粤0103执1859号】,异议人广东友粮粮油实业有限公司提出书面异议。因依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103执异25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申请执行人广东友粮粮油实业有限公司要求追加第三人北大荒龙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为(2020)粤0103执1859号案被执行人的申请请求。当事人对本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特此公告。二O二O年八月二十日联系人:谢波、张丹联系电话:83005864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73号535023522020-08-2018:56:47:799(2020)粤0103执异251号广东友粮粮油实业有限公司与北大荒龙麦(广东)粮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异议,送达,有限公司,公告115332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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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0 |
10 |
(2020)粤0103民初7587号沈阳恒宏达粮食储备有限公司与北大荒龙麦(广东)粮食有限公司与北大荒龙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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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3民初7587号 | 执行异议之诉 |
原告- 沈阳恒宏达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当事人- 北大荒龙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大荒龙麦(广东)粮食有限公司 被告- 北大荒龙麦(广东)粮食有限公司与北大荒龙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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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3民初7587号北大荒龙麦(广东)粮食有限公司、北大荒龙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沈阳恒宏达粮食储备有限公司与北大荒龙麦(广东)粮食有限公司与北大荒龙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相关应诉材料。原告起诉要求为:“判令北大荒龙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北大荒龙麦(广东)粮食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20年11月9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二〇年八月七日联系人:徐红伟,温颖彤联系电话:83006122,83006040534727612020-08-1118:05:00:101(2020)粤0103民初7587号沈阳恒宏达粮食储备有限公司与北大荒龙麦(广东)粮食有限公司与北大荒龙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公告,北大荒,有限公司,开庭,麦农115332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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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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