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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苏宁易达

    绍兴苏宁易达物流投资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滨海新区马欢路398号科创中心4号楼121室
    • 简介:-
    • 行政处罚 6
    • 严重违法 0
    • 股权出质 0
    • 土地抵押 0

    行政处罚6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处罚单位 处罚结果/内容 处罚日期 操作
    1 绍滨(消)行罚决字〔2019〕0047号 滨海新城区公安分局

    现查明位于绍兴滨海新城马欢路398号科创中心4号楼121室的绍兴苏宁易达物流投资有限公司的1号仓库2楼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货物堵塞,该行为属于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决定给予绍兴苏宁易达物流投资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绍兴银行滨海支行(账号:0921001206785700020,绍兴滨海新城财政非税收入汇缴专户)缴纳罚款。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绍兴市消防救援支队滨海新城大队 2019年8月30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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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30 详情
    2 绍滨公(消)行罚决字〔2019〕0004号 滨海新城区公安分局

    现查明位于绍兴滨海新城繁荣路以东,畅和路以南的绍兴苏宁易达物流投资有限公司苏宁滨海物流中心4号仓库部分疏散指示灯损坏,该行为属于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四百七十二条第三阶次,决定给予绍兴苏宁易达物流投资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绍兴银行滨海支行(账号:0921001206785700020,绍兴滨海新城财政非税收入汇缴专户)缴纳罚款。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绍兴市公安消防支队滨海新城大队 2019年1月14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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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1-14 详情
    3 绍滨公(消)行罚决字〔2019〕0003号 滨海新城区公安分局

    现查明位于绍兴滨海新城繁荣路以东,畅和路以南的绍兴苏宁易达物流投资有限公司苏宁滨海物流中心4号仓库内擅自破坏防火墙,破坏防火分区,责令限期改正,且逾期未整改。你单位的行为属于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之和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四百八十一条第一阶次,决定给予绍兴苏宁易达物流投资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绍兴银行滨海支行(账号:0921001206785700020,绍兴滨海新城财政非税收入汇缴专户)缴纳罚款。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绍兴市公安消防支队滨海新城大队 2019年1月14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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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1-14 详情
    4 绍滨公(消)行罚决字〔2019〕0005号 滨海新城区公安分局

    现查明现查明,位于绍兴滨海新城繁荣路以东,畅和路以南的绍兴苏宁易达物流投资有限公司苏宁滨海物流中心4号物流仓库内擅自拆除防火卷帘,你单位的行为属于擅自拆除消防设施、器材,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和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四百七十四条第五阶次,决定给予绍兴苏宁易达物流投资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绍兴银行滨海支行(账号:0921001206785700020,绍兴滨海新城财政非税收入汇缴专户)缴纳罚款。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绍兴市公安消防支队滨海新城大队 2019年1月14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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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1-14 详情
    5 绍滨公(消)行罚决字〔2019〕0002号 滨海新城区公安分局

    现查明位于绍兴滨海新城繁荣路以东,畅和路以南的绍兴苏宁易达物流投资有限公司苏宁滨海物流中心2号仓库其中一个安全出口被货物遮挡堵塞,导致安全出口数量不足,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该行为属于堵塞安全出口,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四百七十五条第五阶次,决定给予绍兴苏宁易达物流投资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绍兴银行滨海支行(账号:0921001206785700020,绍兴滨海新城财政非税收入汇缴专户)缴纳罚款。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绍兴市公安消防支队滨海新城大队 2019年1月11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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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1-11 详情
    6 绍滨公(消)行罚决字〔2018〕0070号 滨海新城区公安分局

    现查明位于绍兴滨海新城马欢路398号科创中心4号楼121室的绍兴苏宁易达物流投资有限公司的4号物流仓库内擅自破坏防火墙,破坏防火分区,责令限期改正,且逾期未整改。你单位的行为属于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和《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四百八十一条第一阶,决定给予绍兴苏宁易达物流投资有限公司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绍兴银行滨海支行(账号:0921001206785700020,绍兴滨海新城财政非税收入汇缴专户)缴纳罚款。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绍兴市公安消防支队滨海新城大队 2018年9月7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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