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
1 | 浙金婺卫公罚[2021]58号 | 金华市婺城区卫生健康局 |
2021年8月5日格林豪泰酒店(中国)有限公司金华迪耳路分公司未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布草)进行保洁。该行为已经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十四条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本机关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参照《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裁量标准,考虑2021年8月5日格林豪泰酒店(中国)有限公司金华迪耳路分公司未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布草)进行保洁涉及1种,情节较轻,决定给予你单位以下行政处罚:警告并罚款人民币贰佰圆整(200.00元整)。 收起
...
展开
|
2021-09-26 | 详情 |
2 | 金婺公(消)行罚决字〔2018〕0033号 | 婺城区区公安分局 |
现查明你单位(位于浙江省金华市迪耳路343号)消防控制室未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一条,决定给予格林豪泰酒店(中国)有限公司金华迪耳路分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交到金华市工商银行(全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非税资金财政专户,账号:120801********00252)。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金华市公安消防支队婺城区大队 2018年2月8日。 收起
...
展开
|
- | 详情 |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