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宝兴运输

    嘉兴宝兴运输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梅嘉路东侧
    • 简介:-
    • 行政处罚 3
    • 严重违法 0
    • 股权出质 0
    • 土地抵押 0

    行政处罚3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处罚单位 处罚结果/内容 处罚日期 操作
    1 绍路政罚〔2021〕021532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8月7日13时32分,浙F63292重型特殊结构货车(4轴)行经X119(钱滨线)钱清方向K1+35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2.65吨。8月16日,对该技术监控记录资料进行了审核。8月21日,经省综合治超管理平台判别确定管辖机关。2021年8月27日,本机关予以立案。2021年8月27日对杨江红进行了询问,并收集了其他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人民币柒仟伍佰陆拾伍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嘉兴宝兴运输有限公司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瑞丰银行营业部。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收起

    ... 展开
    2021-08-27 详情
    2 嘉秀综执〔2020〕罚决字第08-0014号 秀洲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当事人的混凝土运输车(浙F32526)于2020年4月18日在运输混凝土途径秀洲区高照街道加创路(与八字路交叉口)附近路段时遗撒混凝土损害道路的行为,我局于2020年4月18日立案,经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七)项、《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九)项的规定。现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其作出处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收起

    ... 展开
    2020-05-12 详情
    3 嘉秀综执〔2020〕罚决字第08-0001号 秀洲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由市政工程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结合《秀洲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关于侵占、损坏城市道路的相关规定,决定对被处罚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收起

    ... 展开
    2020-04-17 详情

    严重违法0

    暂无信息 暂无严重违法

    股权出质0

    暂无信息 暂无股权出质

    土地抵押0

    暂无信息 暂无土地抵押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