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宁波市朗格斯特电器有限公司、宁波佳星电器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浙0205执2365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收起
...
展开
|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2021-03-12 | 2021-04-07 |
2 |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浙江五环轴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佳星电器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浙0212执7710号之一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收起
...
展开
|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 2021-01-10 | 2021-01-22 |
3 |
宁波市彩星电器厂、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0)浙02民终3997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上诉人-宁波市彩星电器厂 收起
...
展开
|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0-27 | 2020-12-03 |
4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与宁波市朗格斯特电器有限公司、宁波佳星电器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0)浙0205民初1350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收起
...
展开
|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2020-08-06 | 2020-08-21 |
5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宁波市晓荣电器有限公司、宁波市朗格斯特电器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浙0282执906号之一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 收起
...
展开
|
慈溪市人民法院 | 2020-07-30 | 2021-01-04 |
6 |
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慈溪市安信电器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9)浙0282执6025号之一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 收起
...
展开
|
慈溪市人民法院 | 2020-05-11 | 2020-06-05 |
7 |
老河口市维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宁波佳星电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9)浙0282执4287号之一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老河口市维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慈溪市人民法院 | 2020-02-14 | 2020-06-08 |
8 |
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与慈溪市安信电器有限公司、宁波佳星电器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19)浙0282民初10351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 收起
...
展开
|
慈溪市人民法院 | 2019-09-27 | 2019-11-27 |
9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与宁波市朗格斯特电器有限公司、浙江德盈电气制造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19)浙0282民初8585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 收起
...
展开
|
慈溪市人民法院 | 2019-09-11 | 2019-09-26 |
10 |
老河口市维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与宁波佳星电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19)浙0282民初578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老河口市维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慈溪市人民法院 | 2019-06-24 | 2020-07-21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
1 | (2020)浙0205执2365号 |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0-12-10 | 详情 |
2 | (2019)浙0282执6025号 | 慈溪市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19-12-05 | 详情 |
3 | (2017)沪0116执3442号 |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7-10-09 | 详情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与宁波五环机械有限公司、淮安五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世亚燃气仪表管件有限公司、浙江五环进出口有限公司、宁波建乐投资有限公司、宁波佳星电器有限公司、俞建东、胡乐煊、杨 收起
...
展开
|
(2018)浙0212执678号之一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 被告- 宁波五环机械有限公司 淮安五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宁波世亚燃气仪表管件有限公司 浙江五环进出口有限公司 宁波建乐投资有限公司 宁波佳星电器有限公司 俞建东 胡乐煊 杨文波 俞沛耀 收起
...
展开
|
(2018)浙0212执678号之一宁波五环机械有限公司、淮安五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世亚燃气仪表管件有限公司、浙江五环进出口有限公司、宁波建乐投资有限公司、宁波佳星电器有限公司、俞建东、胡乐煊、杨文波、俞沛耀:本院在执行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与宁波五环机械有限公司、淮安五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世亚燃气仪表管件有限公司、浙江五环进出口有限公司、宁波建乐投资有限公司、宁波佳星电器有限公司、俞建东、胡乐煊、杨文波、俞沛耀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本院已依法作出(2018)浙0212执678号之三执行裁定书,裁定分别拍卖被执行人淮安五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江苏省盱城镇甘泉西路3号五环·中央公馆2幢106室、2幢107室、22幢10013室房地产【均含室内固定装修】。经本院委托评估,宁波仲恒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甬仲恒估字(2018)第SF118号房地产估价报告载明上述标的物的市场价格分别为145.8万元、95.1万元、244.1万元。因无法用其他方法向你送达执行材料,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如你对上述评估报告有异议,应在公告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 收起
...
展开
|
2019-03-19 |
2 |
拍卖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8)浙0212执678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 被告- 宁波五环机械有限公司 淮安五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宁波世亚燃气仪表管件有限公司 浙江五环进出口有限公司 宁波建乐投资有限公司 宁波佳星电器有限公司 俞建东 胡乐煊 杨文波 俞沛耀 收起
...
展开
|
(2018)浙0212执678号宁波五环机械有限公司、淮安五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世亚燃气仪表管件有限公司、浙江五环进出口有限公司、宁波建乐投资有限公司、宁波佳星电器有限公司、俞建东、胡乐煊、杨文波、俞沛耀:本院在执行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与宁波五环机械有限公司、淮安五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世亚燃气仪表管件有限公司、浙江五环进出口有限公司、宁波建乐投资有限公司、宁波佳星电器有限公司、俞建东、胡乐煊、杨文波、俞沛耀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本院已依法作出(2018)浙0212执678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宁波五环机械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一批。经本院委托评估,北方亚事(宁波)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北方亚事(甬)评报字(2018)1034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载明上述标的物的市场价格为243.1万元。因无法用其他方法向你送达执行材料,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如你对上述评估报告有异议,应在公告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 收起
...
展开
|
2018-05-16 |
3 |
原告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与被告宁波佳星电器有限公司、余彭年、余岳年、余如年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的判决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6)浙0282民初11873号 | 保证合同纠纷 |
原告- 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 被告- 宁波佳星电器有限公司 余彭年 余岳年 余如年 收起
...
展开
|
(2016)浙0282民初11873号宁波佳星电器有限公司、余彭年、余岳年、余如年:本院受理原告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与被告宁波佳星电器有限公司、余彭年、余岳年、余如年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282民初1187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载明:被告宁波佳星电器有限公司、余彭年、余岳年、余如年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在18000000元范围内连带给付原告担保款本金15000000元、利息120937.31元、至2016年9月29日的逾期利息3684686.30元及自2016年9月30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以借款本金150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0.8%计算的逾期利息。限你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
展开
|
2017-03-10 |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