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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泰玛士

    泰玛士矿业(湖州)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浙江省湖州经济开发区杨家埠戚家山
    • 简介:-
    • 行政处罚 3
    • 严重违法 0
    • 股权出质 0
    • 土地抵押 0

    行政处罚3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处罚单位 处罚结果/内容 处罚日期 操作
    1 2020-3 湖州市吴兴区卫生健康局

    泰玛士矿业(湖州)有限公司违法事实:1.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时,未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2.未按照规定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项“(三)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未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的”、第四项“(四)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的”,给予警告行政处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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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7 详情
    2 湖环罚﹝2018﹞5号 市环保局

    2018年3月19日对当事人“私设暗管”的环境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现查明,立案当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现场检查时,当事人正在生产,厂区东侧有4个互相联通的1#、2#、3#、4#的沉淀池,1#、4#沉淀池分别有管道通往厂区东侧道路外侧泥塘,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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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湖环罚﹝2018﹞6号 市环保局

    2018年3月19日对当事人“未经环评审批擅自投产”的环境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现查明,当事人石料清洗工艺项目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擅自建设。立案当日执法人员检查时,该项目已经建成并投入生产,所产生的生产废水经沉淀池系统不完全处理后排放至厂区东侧外环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已构成违法。依据《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条之规定,决定罚款人民币218000(贰拾壹万捌仟)元整。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至湖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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