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
1 | 宿环罚字〔2021〕(2)51号 | 宿迁市沭阳生态环境局 |
对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处以贰万元罚款。责令改正。 收起
...
展开
|
2021-04-01 | 详情 |
2 | 沭环罚决字[2017]63号 | 沭阳县环境保护局 |
1、对该单位建设项目水污染防治设施未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环境违法行为处以5万元罚款;2、对该单位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擅自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处以应缴纳排污费1倍罚款,计430元;3、对该单位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违法行为,处以应缴排污费3倍的罚款,计1290.00元;4、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生产。 收起
...
展开
|
2018-03-20 | 详情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