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
1 | 建卫职罚【2020】0001 | 建德市卫生健康局 |
当事人未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书提出的处理意见将徐某某、乔某某二人调离噪声禁忌作业工作岗位的行为,违反了《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依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元);当事人未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一)、(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按照分别裁量,合并处罚的原则给予当事人警告,罚款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收起
...
展开
|
2020-01-19 | 详情 |
2 | 建公(消)行罚决字〔2017〕0034号 | 建德市公安消防大队 |
现查明位于建德市新安江梅坪村的建德市新安江建材石料有限公司厂房、仓库建设工程未进行消防设计备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决定给予建德市新安江建材石料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罚款处罚: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交中国银行建德支行(帐号:380560062691130003)。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建德市公安消防大队 2017年2月24日。 收起
...
展开
|
- | 详情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