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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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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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津02执异212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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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5-31 | 2021-07-02 |
2 |
上海睿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许德来股票回购合同纠纷其他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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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沪0101执6775号 | 股票回购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上海睿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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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 2021-05-17 | 2021-07-29 |
3 |
珠海虹煜科技有限公司与许德来、李海燕、珠海横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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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4民终299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上诉人-珠海虹煜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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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3-17 | 2021-06-29 |
4 |
执行案外人)、中国长城铝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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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豫民终172号 |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
上诉人-王日东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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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1-03-15 | 2021-04-07 |
5 |
执行案外人)、中国长城铝业有限公司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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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豫民终1330号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上诉人-深圳华加日铝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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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1-03-15 | 2021-04-07 |
6 |
汕头市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总公司珠海分公司、中国长城铝业有限公司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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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豫民终1407号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上诉人-汕头市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总公司珠海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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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1-03-15 | 2021-04-07 |
7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仲裁纠纷其他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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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沪执复122号 | 其他案由 |
申请执行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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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 2021-01-28 | 2021-03-09 |
8 |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潜江中珠实业有限公司、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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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4民初47号 | 追偿权纠纷 |
原告-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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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2-31 | 2021-04-20 |
9 |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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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4民初54号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原告-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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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2-31 | 2021-04-20 |
10 |
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许德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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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4执恢157号 | 其他案由 |
当事人-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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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2-11 | 2020-12-16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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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杭仲(萧)字第255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李海燕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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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文书 | 非法院单位 | 二版 | 2020-11-27 |
2 | (2020)粤0402民初5290号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原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广晟置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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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 G53 | 2020-10-11 |
3 | (2020)粤0402民初5290号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原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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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 G71 | 2020-08-11 |
4 | -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刘丹宁 西藏金益信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一体正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万计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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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 G72 | 2020-06-23 |
5 | (2019)津02民初630号 | - |
原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被告- 潍坊得莱斯金沙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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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G12 | 2020-01-02 |
6 | (2019)津02民初630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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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G44 | 2019-11-19 |
7 | (2019)津02民初630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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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G81 | 2019-11-19 |
8 | - | 居间合同纠纷 |
原告- 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中康凯华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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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 G35 | 2018-03-22 |
9 | -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被告- 阮伟 席扬 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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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 | G47 | 2016-10-25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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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沪74执712号 | 上海金融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1-10-18 | 详情 |
2 | (2020)粤04执1062号 |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0-11-17 | 详情 |
3 | (2020)沪0101执6775号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0-08-10 | 详情 |
4 | (2020)粤04执690号 |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0-06-18 | 详情 |
5 | (2020)沪0101执3968号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0-05-06 | 详情 |
6 | (2020)京02执241号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0-03-18 | 详情 |
7 | (2020)粤0404执439号 |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0-02-24 | 详情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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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送达裁判文书——珠海经济特区德正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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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沪74民初940号 | 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 |
原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珠海经济特区德正集团有限公司 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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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沪74民初940号珠海经济特区德正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德正集团有限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因无法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沪74民初9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处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上海金融法院2022年3月23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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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3 |
2 |
(2021)粤04民初99号杨景安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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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4民初99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杨景安 张晓军 珠海市豪骏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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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4民初99号杨景安:本院于2021年4月15日立案受理原告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杨景安、张晓军,第三人珠海市豪骏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答辩状、证据、应诉材料、一审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1年12月10日上午9时15分在本院第二十二审判庭进行法庭调查,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二〇二一年八月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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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9 |
3 |
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德正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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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沪74民初940号 | 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 |
原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珠海经济特区德正集团有限公司 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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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沪74民初940号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德正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因你们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另外,本院将于2021年10月9日9时30分在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参加审理,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上海金融法院2021年6月9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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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9 |
4 |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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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402民初5290号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原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当事人- 珠海中珠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广晟置业有限公司 珠海中珠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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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广晟置业有限公司:原告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深圳市广晟置业有限公司、珠海中珠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第三人深圳市广晟置业有限公司公告送达(2020)粤0402民初5290号的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请:1.被告向原告偿还债权转让款本金59268405.64元;2.被告向原告支付利息9783698.89元(以109268405.64元为基数,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自2017年7月1日起计至2018年4月20日;以59268405.64元为基数,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自2018年4月21日起暂计至2020年4月15日,要求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3.原告对被告持有的珠海中珠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51%股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股权的价款,在上述债权的范围内优先受偿;4.本案诉讼费全部由被告承担;以上合计为69052104.53元。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开庭时间为:2020年10月21日9时0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香洲区翠景路83号)202室。逾期将依法作出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O二O年七月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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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7 |
5 |
(2016)云0102民初7262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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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云0102民初7262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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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6)云0102民初7262号岳麟:本院受理原告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云0102民初726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由被告岳麟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合同价款600000元及相应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2015年1月1日起计付至款项清偿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864元,由被告岳麟负担。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届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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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31 |
6 |
(2016)云0102民初7262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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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云0102民初7262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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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6)云0102民初7262号岳麟:本院受理原告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合同款600000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迟延付款违约金206350元及相应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算);3、本案案件受理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昆明市气象路振华制药厂四楼)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一六年九月二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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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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