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新区支行与青岛渤海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唐山渤海石油有限责任公司、赵光明、遵化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王华平、于凤香、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刘景华、河北栗源食品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黑01执异611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新区支行 收起
...
展开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7-16 | 2021-08-02 |
2 |
刘丽梅、刘丽云与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黑01执123号 | 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刘丽云
...
展开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7-08 | 2021-07-27 |
3 |
北京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执行案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黑01执927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北京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7-01 | 2021-07-27 |
4 |
中山市胜球灯饰集团有限公司与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黑01执960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中山市胜球灯饰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7-01 | 2021-07-27 |
5 |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黑01执1054号 | 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5-21 | 2021-05-31 |
6 |
黑龙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黑01执1100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黑龙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5-21 | 2021-05-31 |
7 |
天津大业亨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渤海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黑01执1183号之一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天津大业亨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5-12 | 2021-05-31 |
8 |
方美凤与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大成、烟台和为置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黑01执1215号之二 | 企业借贷纠纷 |
申请执行人-方美凤 收起
...
展开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5-06 | 2021-05-21 |
9 |
北京凯必盛自动门技术有限公司与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黑01民初228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北京凯必盛自动门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4-22 | 2021-05-06 |
10 |
天津滨海新区天保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美瑞金贸易(天津)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1)最高法民再53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再审申请人-天津滨海新区天保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2021-03-30 | 2021-06-11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
1 | (2019)黑01民初1796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郭顺祥 收起
...
展开
|
裁判文书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G64 | 2020-11-08 |
2 | (2020)黑01执62号 | 合同纠纷 |
被告- 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通成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哈尔滨工大高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执行文书、拍卖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G06 | 2020-11-08 |
3 | (2020)黑01执62号 | 合同纠纷 |
被告- 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通成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哈尔滨工大高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执行文书、拍卖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G06 | 2020-11-08 |
4 | -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哈尔滨航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哈尔滨工大集团龙江客车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G03 | 2020-09-22 |
5 | (2020)黑01执772号 | 合同纠纷 |
- 收起
...
展开
|
执行文书、拍卖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G84 | 2020-09-08 |
6 | -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青岛信达荣昌典当行有限公司 被告- 青岛渤海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唐山渤海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栗源食品有限公司 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刘景华 李小君 赵光明 李玉文 毕成 第三人-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山东融越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G17 | 2020-09-03 |
7 | (2019)黑01民初1037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姚春凤 被告- 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通成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哈尔滨工大高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执行文书、拍卖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G76 | 2020-08-30 |
8 | - | 合同纠纷 |
原告- 安徽省金丰典当有限公司 被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 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张大成 大华新创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G32 | 2020-08-25 |
9 | (2019)黑01执1700号之二 | 借款合同纠纷 |
- 收起
...
展开
|
执行文书、拍卖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G65 | 2020-08-18 |
10 | - | 合同纠纷 |
原告- 祖彦学 被告- 郭顺祥 李子民 唐义林 第三人- 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G25 | 2020-07-19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
1 | (2020)黑01执698号 |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0-07-22 | 详情 |
2 | (2020)粤0106执3944号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0-03-09 | 详情 |
3 | (2020)黑01执264号 |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0-01-13 | 详情 |
4 | (2020)黑01执62号 |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0-01-09 | 详情 |
5 | (2018)京04执196号 |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8-11-29 | 详情 |
6 | (2018)黑01执823号 |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8-09-28 | 详情 |
7 | (2018)黑0103执3909号 |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8-08-01 | 详情 |
8 | (2018)黑01执381号 |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8-05-15 | 详情 |
9 | (2018)黑0103执2332号 |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8-05-08 | 详情 |
10 | (2018)黑0110执1201号 |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8-03-29 | 详情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2020)粤03民终12891号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3民终12891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当事人-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深圳前海新富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民终12891号张大成:本院受理你与上诉人深圳前海新富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被上诉人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3民终12891号民事判决。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98632元,由上诉人深圳前海新富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负担(已预交)。特此公告。二O二一年五月八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5-08 |
2 |
(2018)粤0304民初31355号上诉状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8)粤0304民初31355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前海新富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当事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被告- 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 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张大成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粤0304民初31355号之二张大成: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前海新富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你、第三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原告深圳前海新富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上诉内容如下:请求1、撤销(2018)粤0304民初31355号《民事判决书;2、解除原告与被告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签订的《贷款合同》;3、解除原告与被告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及第三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4、被告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向原告偿还31311118.18元;5、被告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向原告偿还以本金31311118.18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自2018年7月17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贷款逾期利息、违约金、罚息及复利;6、被告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承担原告为实现本案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公证费、保全费及实现担保费55340元(暂计至2018年7月17日的费用为55340元,后续以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7、被告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张大成对被告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应向原告偿还的债务或支付的费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8、本案一审、二审全部诉讼费由四被告承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日 收起
...
展开
|
2020-03-30 |
3 |
(2018)粤0304民初31355号判决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8)粤0304民初31355号之一 | 借款合同纠纷 |
当事人-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深圳前海新富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粤0304民初31355号之一张大成: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前海新富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你、第三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前海新富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借款本金2800万元及罚息(罚息以28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1.7%的标准,自2018年10月13日起计算至付清款之日止,被告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已实际支付的款项406646元可抵扣其拖欠的上述费用);二、被告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前海新富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50000元、公证费5340元;三、驳回原告深圳前海新富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198726元、保全费5000元(均已由原告预交),合计203726元,因适用普通程序,本院全额收取,由原告负担21615元,被告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负担182111元。如不服本判决,应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应在收到预交上诉费通知次日起七日内向该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三月六日 收起
...
展开
|
2020-03-06 |
4 |
(2019)粤03执832号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3执1358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方美凤 被告- 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张大成 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 烟台和为置业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执1358号之一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大成、烟台和为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方美凤与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8)粤03民初550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4月2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3执1358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及通知书,本案移送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收起
...
展开
|
2019-11-20 |
5 |
(2019)粤0304民初35340号开庭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304民初35340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于勇 被告- 深圳市观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程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304民初35340号深圳市观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于勇诉被告你公司、深圳市程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及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及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公司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开庭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9时30分,开庭地点需在开庭前二十分钟到本院主楼审判大厅北侧庭审管理中心签到后获取,逾期不举证或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原告诉请的内容为:一、判令原告与三被告的劳动关系于2019年3月9日解除。二、判令原告不再是被告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三、判令三被告共同支付原告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工资差额8000元。四、判令三被告共同支付原告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3月9日工资14672.41元。五、判令三被告共同支付原告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3万元。六、判令三被告共同支付原告律师费5000元。特此公告。二Ο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收起
...
展开
|
2019-11-11 |
6 |
(2019)粤03执1358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3执1358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方美凤 被告- 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张大成 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 烟台和为置业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执1358号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大成、烟台和为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方美凤与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粤03民初550号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4月2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3执135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五月六日 收起
...
展开
|
2019-05-06 |
7 |
(2018)琼执复150号 收起
...
展开
|
(2018)琼96执异53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乐东黎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海南白沙农村合作银行 海南临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指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东方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当事人- 三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海南厚水湾集团有限公司 海南义丰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国太中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哈尔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有限公司 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张焦伟 董格 程爽 童光明 张福君 郭俊霞 曾蕾 赵中社 收起
...
展开
|
董格、程爽、童光明、曾蕾:申请执行人海南临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临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澄迈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三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东黎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东方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五指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海南白沙农村合作银行与被执行人海南厚水湾集团有限公司、海南义丰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国太中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有限公司、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焦伟、董格、程爽、童光明、张福君、郭俊霞、曾蕾、赵中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复议申请人赵林不服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8)琼96执异53号执行裁定,向本院申请复议。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现已做出执行裁定。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琼执复150号执行裁定书,内容为:驳回赵林的复议申请,维持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8)琼96执异53号执行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0一九年一月十六日 收起
...
展开
|
2019-01-17 |
8 |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 告 收起
...
展开
|
(2018)琼执复150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海南临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当事人- 三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国太中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哈尔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有限公司 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义丰投资有限公司 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海南厚水湾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董格、程爽、童光明、曾蕾: 申请执行人海南临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临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澄迈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三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东黎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东方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五指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海南白沙农村合作银行与被执行人海南厚水湾集团有限公司、海南义丰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国太中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有限公司、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焦伟、董格、程爽、童光明、张福君、郭俊霞、曾蕾、赵中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复议申请人赵林不服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8)琼96执异53号执行裁定,向本院申请复议。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现已做出执行裁定。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琼执复150号执行裁定书,内容为:驳回赵林的复议申请,维持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8)琼96执异53号执行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0一九年一月十六日 收起
...
展开
|
2019-01-16 |
9 |
(2017)琼执复2号之一 收起
...
展开
|
(2017)琼执复2号 | - |
当事人- 北京国太中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厚水湾集团有限公司 哈尔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有限公司 海南义丰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海南厚水湾集团有限公司、海南义丰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国太中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有限公司、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焦伟、程爽:本院受理的申请复议人张福君不服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6)琼96执异16号执行裁定,提出申请复议一案,本院于2017年3月24日作出(2017)琼执复2号执行裁定:一、撤销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6)琼96执异16号执行裁定;二、发回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查。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琼执复2号执行裁定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收起
...
展开
|
2017-03-24 |
10 |
(2017)琼执复2号之一 收起
...
展开
|
(2017)琼执复2号之一 | - |
原告- 海南厚水湾集团有限公司 海南义丰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国太中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哈尔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有限公司 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海南厚水湾集团有限公司、海南义丰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国太中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有限公司、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焦伟、程爽: 本院受理的申请复议人张福君不服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6)琼96执异16号执行裁定,提出申请复议一案,本院于2017年3月24日作出(2017)琼执复2号执行裁定:一、撤销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6)琼96执异16号执行裁定;二、发回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查。 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琼执复2号执行裁定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收起
...
展开
|
2017-03-23 |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