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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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台运政罚〔2021〕001068 |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10月26日13时24分,台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在S28台金高速公路临海服务区(北区)对浙J69900普通客车进行了检查,经检查该车持有路桥至仙居的县际班车的客运标志牌,车辆《道路运输证》号:浙交运管客字331001000587号,经营范围为:道路客运;途经路桥上客壹名,收取车费叁拾元整,该乘客目的地是仙居。经调查后发现浙江省仙居安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有违法,车辆所有人是浙江省仙居安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2021年10月29日台州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人批准立案,并指定承办此案。执法人员依法取得现场笔录、现场照片、驾驶证影印件、从业资格证影印件、行驶证影印件、道路运输证影印件、线路牌影印件、始发凭证影印件、微信付款凭证影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影印件等相关证据等相关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捌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浙江省仙居安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台州市分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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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 详情 |
2 | 台运政罚〔2021〕00718 |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8月17日11时15分,台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台金高速公路仙居出口对浙J15129普通客车进行了检查,发现浙江省仙居安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有违法,车辆所有人是浙江省仙居安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8月20日台州市交通运输局批准立案,并指定承办此案。执法人员依法取得现场照片、现场笔录、对方建斌的询问笔录、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从业资格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等相关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浙江省仙居安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台州市分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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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6 | 详情 |
3 | 台运政罚〔2021〕00766 |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8月31日15时15分,台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在S28台金高速公路临海市区出口外广场对浙J69900普通客车进行了检查,经检查该车持有至的省际班车的客运标志牌,车辆《道路运输证》号:浙交运管客字331001000587号,经营范围为:县际班车客运;途经仙居路边村道(非核定配客站点)上客伍名,收取车费壹佰伍拾元整,该乘客目的地是路桥。经调查后发现浙江省仙居安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有违法,车辆所有人是浙江省仙居安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2021年9月2日台州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人批准立案,并指定、承办此案。执法人员依法取得现场照片、从业资格证影印件、行驶证影印件、道路运输证影印件、线路牌影印件、始发路单影印件、当事人驾驶证影印件、现场笔录等相关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浙江省仙居安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台州市分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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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9 | 详情 |
4 | 台运政罚〔2021〕05578 | 温岭市交通运输局 |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9月16日上午,温岭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温岭西高速出口对浙J58238普通客车进行了检查,现场人员是泮振余,车辆所有人是浙江省仙居安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9月16日温岭市交通运输局批准立案,并指定承办此案。执法人员依法取得现场照片、现场笔录、受委托人询问笔录、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线路牌影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从业资格证影印件、行驶证复印件、驾驶证影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浙江省仙居安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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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2 | 详情 |
5 | 台运政罚〔2021〕00532 |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6月10日10时15分,台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在台金高速临海市区外广场出口对浙J15217普通客车进行了检查,经检查该车持有仙居至路桥的县际班车的客运标志牌,车辆《道路运输证》号:浙交运管客字331024001711号,经营范围为:市际班车客运;途经白塔路边上客叁名,收取车费玖拾叁元整,该乘客目的地是路桥。经调查后发现浙江省仙居安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有违法,车辆所有人是浙江省仙居安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2021年8月6日台州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人批准立案,并指定承办此案。执法人员依法取得现场照片、当事人驾驶证影印件、从业资格证影印件、行驶证影印件、道路运输证影印件、线路牌影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影印件、现场笔录等相关证据等相关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浙江省仙居安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台州市分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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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6 | 详情 |
6 | 台运政罚〔2021〕05367 | 温岭市交通运输局 |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6月18日上午,驾驶员洪建军驾驶浙J58238普通客车从仙居开往玉环,在大溪高速路口被查。经查,车上有13位乘客,其中1位乘客是仙居到温岭,每位乘客运费为40元人民币,该车是浙江省仙居安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仙居至玉环的县际班车,经营者未向其中1位乘客提供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涉嫌违反《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其行为涉嫌客运经营者或者其委托的售票单位不按规定使用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2021年6月18日,本机关予立案。并收集了其他相关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浙江省仙居安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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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6 | 详情 |
7 | 绍运政罚〔2021〕05J57 | 嵊州市交通运输局 |
2021年6月30日11时0分,嵊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嵊州市上三高速服务区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J71861普通客车在服务区上客3人,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周永根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浙J71861普通客车是浙江省仙居安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市际班车,起点仙居,讫点柯桥,上三高速嵊州服务区不是批准的上客点。浙江省仙居安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第三款,其行为班车客运经营者站外揽客。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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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2 | 详情 |
8 | 台运政罚〔2021〕0479 | 临海市交通运输局 |
2021年4月6日8时41分,驾驶员吴日进驾驶浙J89635普通客车从浙江仙居开往上海,途经临海永丰留贤路段时,不按规定站点停靠上货四件,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客运经营者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被我执法队查获。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捌佰元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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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1 | 详情 |
9 | 台运政罚〔2021〕00215 |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
2021年2月21日15时17分,台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S28台金高速公路台州方向临海服务区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J66300大型普通客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出示执法证件检查并对该车驾驶员陈学谱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驾驶员陈学谱驾驶浙J66300大型普通客车,从仙居驶往温岭,持有仙居至温岭的县际班车客运标志牌(无停靠点),始发路单车辆载有乘客壹拾陆名,经检查发现车上载有乘客壹拾捌名,其中贰名乘客在车站门口(规定配客站点以外)乘上浙J66300大型普通客车,前往温岭,收取车费肆拾伍元每人。该车驾驶员陈学谱驾驶浙J66300大型普通客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其行为客运经营者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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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3 | 详情 |
10 | 台运政罚〔2021〕00185 |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
2021年2月1日10时15分,台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S28台金高速公路沿江收费站外广场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J13111大型普通客车有违法嫌疑,经出示执法证件检查发现,该车驾驶员王贤波,持有台运班字1030007号仙居至椒江的县际班车线路标志牌,停靠站点(台州市客运西站〈黄岩客运中心〉),车上共载有乘客壹拾伍名,其中叁名乘客在仙居车站外几百米处的街上乘上该车,各收取车费叁拾元,贰名乘客在台金高速公路下各出口乘上该车,各收取车费叁拾元。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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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30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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