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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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松市监处〔2021〕18号 | 松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对当事人合并处罚如下:1、警告;2、没收阿香婆?红油香辣牛肉酱1瓶、意歌?黑胡椒(碎)1瓶(部分剩余);3、罚款1000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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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7 | 详情 |
2 | 松公(西)行罚决字[2020]00260号 | 松阳县公安局西屏派出所 |
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06月03日,松阳县公安局民警对松阳天元名都酒店有限公司网络安全检查中发现:松阳天元名都酒店有限公司的网站存在紧急安全漏洞,无法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综上所述,松阳天元名都酒店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已构成网络运营者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行为,应予以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松阳天元名都酒店有限公司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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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4 | 详情 |
3 | 松卫水罚【2019】3号 | 浙江省丽水市县卫生健康局 |
松阳天元名都酒店有限公司供应的二次供水菌落总数超出《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限值。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进,并可处以2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四)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并参照《浙江省卫生计生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意见》“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生活饮用水指标检测项目超标项目在2项以下的,违法程度较轻,罚款20-1500元”的裁量标准,建议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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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6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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