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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易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萧山农业大厦2幢28层28-M室(自主分割)
    • 简介:-
    • 行政处罚 2
    • 严重违法 0
    • 股权出质 0
    • 土地抵押 0

    行政处罚2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处罚单位 处罚结果/内容 处罚日期 操作
    1 杭税一稽罚[2021]104 杭州市税务局

    违法事实:你单位取得第三方36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如下:代码4400173320,号码07273990-07274000,金额1067961.18元,税额32038.82元,价税合计1100000元,开具时间2018-03-26,开票内容*家用通风电器具*家用生活电器具,开票方:佛山市顺德区骤明电器有限公司;代码2100172350,号码06404731,06404901-924,金额2357513.65元,税额70725.38元,价税合计2428239.03元,开具时间2018-03-26,开票内容*空调*家用空调,*家用通风电器具*家用生活电器具,开票方:沈阳强磊同创科技有限公司。上述36份增值税普通发票于2018年3月入账,入账当月结转成本,被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及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证实虚开。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处罚决定:拟对违法事实处以罚款50000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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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9 详情
    2 萧公(市北)行罚决字[2018]50600号 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市北派出所

    主要违法事实:2018年10月01日,市北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萧山区大成名座房间房东杭州易驻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将承租人方*的信息报送至公安机关。经查,该方*于2018年9月16日入住萧山区大成名座。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一百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中国农业银行萧山支行萧山区财政汇缴专户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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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0-10 详情

    严重违法0

    暂无信息 暂无严重违法

    股权出质0

    暂无信息 暂无股权出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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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暂无信息 暂无土地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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