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鑫肽畜牧

    江门鑫肽畜牧有限公司

    在业
    • 官网:-
    • 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文楼村双元经济合作社(土名)白叶布、妈山群
    • 简介:-
    • 法律诉讼 7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2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7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江门佳来动物药品有限公司、广东鑫肽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门鑫肽畜牧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粤0703执2127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江门佳来动物药品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2021-04-19 2021-06-02
    2

    江门鑫肽畜牧有限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案撤销仲裁裁决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07民特63号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申请人-江门鑫肽畜牧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9-08 2020-11-18
    3

    江门鑫肽畜牧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9)粤0784执2917号 买卖合同纠纷

    - 收起

    ... 展开
    鹤山市人民法院 2019-12-24 2020-01-14
    4

    广州市天河联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与江门鑫肽畜牧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9)粤0705民初705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广州市天河联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 2019-11-19 2020-01-12
    5

    鹤山市畜牧兽医研究所有限公司、江门鑫肽畜牧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9)粤0784执2443号之三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鹤山市畜牧兽医研究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鹤山市人民法院 2019-11-19 2019-12-04
    6

    深圳市农牧实业有限公司高要饲料分公司与江门鑫肽畜牧有限公司、广东鑫肽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9)粤1204民初2105-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农牧实业有限公司高要饲料分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 2019-11-01 2019-12-23
    7

    鹤山市畜牧兽医研究所有限公司;江门鑫肽畜牧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一案 收起

    ... 展开
    (2019)粤0784执保491号 其他案由

    当事人-鹤山市畜牧兽医研究所有限公司
    江门鑫肽畜牧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鹤山市人民法院 2019-07-23 2021-01-01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2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19)粤0784执2917号 鹤山市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12-02 详情
    2 (2019)粤0784执2443号 鹤山市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10-12 详情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关于原告江门佳来动物药品有限公司与江门鑫肽畜牧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应诉公告 收起

    ... 展开
    (2019)粤0703民初841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江门佳来动物药品有限公司 被告- 江门鑫肽畜牧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703民初8413号江门鑫肽畜牧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门佳来动物药品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粤0703民初8413号,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5月15日15时00分在本院杜阮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本案,请依时出庭,逾期将依法裁判。特此公告!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二○二○年三月二日 收起

    ... 展开
    2020-03-02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