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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恒阳牛业

    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
    •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讷河市工业园区
    • 简介:-
    • 法律诉讼 171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7
    • 送达公告 13

    法律诉讼171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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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鲁0211执427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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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2021-06-08 2021-07-08
    2

    安平县嘉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安平县谊和食品有限公司等与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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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冀1125民初549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安平县嘉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安平县久利投资有限公司
    安平县谊和食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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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平县人民法院 2021-03-30 2021-06-29
    3

    李淑芝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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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沪02民终43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上诉人-李淑芝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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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21-02-22 2021-03-03
    4

    广东国坤恒阳食品有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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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民终1162号 合同纠纷

    上诉人-广东国坤恒阳食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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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2-30 2021-01-08
    5

    王玮与陈阳友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与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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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京03民初582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原告-王某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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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2020-12-28 2021-04-06
    6

    王玮与陈阳友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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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京03民初582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原告-王某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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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2020-12-28 2021-04-04
    7

    穆怀松与被执行人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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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黑0281执2133号 劳务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穆怀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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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法院 2020-12-16 2020-12-28
    8

    陈建军、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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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浙0305执恢150号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陈建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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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 2020-12-16 2020-12-25
    9

    营山县人民政府与四川新恒阳食品有限公司、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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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川1322民初761号 合同纠纷

    原告-营山县人民政府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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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山县人民法院 2020-12-10 2020-12-18
    10

    海南海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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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琼0106执7005号之二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海南海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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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0-12-07 2021-02-05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7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20)川1322执1089号 营山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全部未履行 2020-08-11 详情
    2 (2020)粤0307执4449号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0-04-08 详情
    3 (2020)粤0307执3367号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0-03-12 详情
    4 (2020)川1322执326号 营山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全部未履行 2020-03-04 详情
    5 (2020)黑0281执356号 讷河市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0-02-29 详情
    6 (2020)黑0281执355号 讷河市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0-02-29 详情
    7 (2020)黑01执540号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0-01-15 详情

    送达公告13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陈阳友、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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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沪民终316号 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

    当事人-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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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沪民终316号陈阳友、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与被上诉人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审被告陈阳友、原审被告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现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1年09月09日上午9时15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21年6月28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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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28
    2

    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陈阳友,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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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沪74民初3126号 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

    原告-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 陈阳友 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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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沪74民初3126号陈阳友、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陈阳友、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送达上诉状副本,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人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第二项,并依法改判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向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截至2019年9月20日止的利息393,352.05元;2.撤销一审判决第三项,并依法改判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向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以本金110,50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8.5%计算,自2019年9月21日起至本金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3.本案二审诉讼费由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上海金融法院2021年2月4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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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2-04
    3

    (2019)粤03民初796号公告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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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民初796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蔡来寅 被告- 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 陈阳友 刘瑞毅 徐鹏飞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讷河新恒阳生化制品有限公司 许树茂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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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2019)粤03民初796号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本院受理原告蔡来寅与被告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陈阳友、刘瑞毅、徐鹏飞、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讷河新恒阳生化制品有限公司、许树茂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你作为被告,现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9)粤03民初796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依法判决:一、被告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蔡来寅借款本金7000万元及其利息(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自2018年6月12日起计算至款项清偿之日止);二、被告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陈阳友、刘瑞毅、徐鹏飞、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讷河新恒阳生化制品有限公司、许树茂对被告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清偿后有权向被告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追偿;清偿的金额超过其应分担的七分之一的份额的,有权向其他未足额履行七分之一的分担金额的保证人要求其应分担的份额。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61800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466800元,由被告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陈阳友、刘瑞毅、徐鹏飞、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讷河新恒阳生化制品有限公司、许树茂负担,其应当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逾期不缴纳,本院依法强制执行。原告蔡来寅预交的466800元,在本判决生效后本院予以退还。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年十一月十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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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15
    4

    (2019)粤03民初796号上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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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民初796号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讷河新恒阳生化制品有限公司 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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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2019)粤03民初796号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本院受理原告蔡来寅与被告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陈阳友、刘瑞毅、徐鹏飞、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讷河新恒阳生化制品有限公司、许树茂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就(2019)粤03民初796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上诉请求:1、撤销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粤03民初796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依法驳回上诉人对被上诉人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2、判令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审、二审的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年十一月十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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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15
    5

    送达裁判文书——陈阳友,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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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沪74民初3126号 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

    原告-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陈阳友 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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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沪74民初3126号陈阳友、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陈阳友、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9)沪74民初31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陈阳友、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应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上海金融法院2020年11月16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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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16
    6

    (2020)粤03民终1162号公告二审传票(陈阳友)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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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民终1162号 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国坤恒阳食品有限公司 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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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民终1162号陈阳友:上诉人广东国坤恒阳食品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陈阳友、刘红年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特向你公告送达本院二审审理传票。你须于2021年1月18日9:30到本院第二十九审判庭参加诉讼。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年十一月十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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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11
    7

    原告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原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陈阳友、刘瑞毅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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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赣01民初442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当事人- 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 陈阳友 刘瑞毅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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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原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陈阳友、刘瑞毅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9)赣01民初442号】,因采取其它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赣01民初44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确认原告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新大洲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信托贷款合同》项下全部贷款于2019年5月31日到期;2、被告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本金人民币10000万元及相应利息[至2019年5月31日的利息(含罚息、复利)为4174910.33元,2019年6月1日起至本息清偿之日止按《信托贷款合同》《信托贷款补充合同》《信托贷款发放确认书》约定计算];3、被告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500万元(违约金500万元与本判决第二项及各被告已支付的利息9067350元三者之和,不得超过以原告出借本金10000万元为基数,自款项实际出借之日起至借款本息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上限24%计算);4、被告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18万元;5、被告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陈阳友、刘瑞毅、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判决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追偿;6、驳回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88575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计593575元,由被告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陈阳友、刘瑞毅、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按照不服本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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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16
    8

    (2019)浙0103民初2467号之一传票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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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103民初2467号 合同纠纷

    原告- 安吉鼎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被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恒阳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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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浙0103民初2467号之一上海恒阳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安吉鼎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诉被告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恒阳贸易有限公司关于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浙01民辖终123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另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查封冻结事项告知书及开庭传票,并定于2020年3月10日上午09时30分在本院十七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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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07
    9

    (2019)粤03民初796号公告裁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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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民初796号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讷河新恒阳生化制品有限公司 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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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2019)粤03民初796号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刘瑞毅、徐鹏飞、讷河新恒阳生化制品有限公司、许树茂:本院受理原告蔡来寅与被告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陈阳友、刘瑞毅、徐鹏飞、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讷河新恒阳生化制品有限公司、许树茂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你方作为被告,现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粤03民初796号民事裁定书。本院依法裁定:驳回被告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一九年十一月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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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19
    10

    原告​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原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陈阳友、刘瑞毅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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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赣01民初442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当事人- 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 陈阳友 刘瑞毅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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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陈阳友、刘瑞毅:本院受理原告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原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陈阳友、刘瑞毅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9)赣01民初442号】,审理中,本院依法将相关诉讼材料邮寄、直接送达你们,均未送达成功,为保障你方权益,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并定于2020年1月14日上午9:30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2019年10月30日承办法官: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周雪联系电话:0791-88162684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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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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