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
1 | 海(消)行罚决字〔2021〕0291号 | 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 |
现查明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南段256号的宁波市海曙天港洲际酒店有限公司疏散通道堆放杂物,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浙江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第四条,决定给予宁波市海曙天港洲际酒店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交至海曙区大梁街48号财政局一楼大厅(账号:82160420111000817)。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宁波市海曙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11月18日。 收起
...
展开
|
2021-12-01 | 详情 |
2 | 甬海卫公罚〔2021〕252号 | 宁波市海曙区卫生健康局 |
当事人经营宾馆,2021年4月26日当事人供顾客使用的茶具未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的规定进行消毒,供顾客使用的床单等布草未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的规定进行保洁。另查明,当事人违法程度一般,且案发后已及时改正。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已构成了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消毒、保洁的违法行为。现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第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以下一般处罚决定:1、警告;2、罚款人民币壹仟元(¥1000.00)。 收起
...
展开
|
2021-05-08 | 详情 |
3 | 甬海市监处〔2020〕390号 | 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建议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罚款12248元。 收起
...
展开
|
2020-11-12 | 详情 |
4 | 甬海卫公罚〔2020〕166号 | 宁波市海曙区卫生健康局 |
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南段256号宁波市海曙天港洲际酒店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该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第十五条第(三)项、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法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决定:1、警告;2、罚款人民币壹仟元。 收起
...
展开
|
2020-10-23 | 详情 |
5 | 甬公海(白)行罚决字[2019]50993号 |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白云派出所 |
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05月24日09时许,我所民警在本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南段256号天港洲际酒店进行日常工作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该酒店312房间内没有摆放禁毒标志。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禁毒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并处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收起
...
展开
|
2019-05-24 | 详情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