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
1 | 抚东市监稽产处〔2021〕6号 | 抚州市东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决定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2.罚款23400元,全部上缴国库。 收起
...
展开
|
2021-08-06 | 详情 |
2 | 抚州市监(稽)罚决〔2020〕5号 | 抚州市市场监管局 |
1.责令改正;2.处12000元罚款。 收起
...
展开
|
2020-05-29 | 详情 |
3 | 抚市监稽一处〔2020〕5号 | 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条第二款:“……企业采取委托方式加工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企业应当在产品或者其包装、说明书上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住所,以及被委托企业的名称、住所、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委托企业具有其委托加工的产品生产许可证的,还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企业应当在产品或者其包装、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根据产品特点难以标注的裸装产品,可以不予标注”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四十条规定,企业未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标注的,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的规定。建议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责令改正;2.处12000元罚款。 收起
...
展开
|
2020-05-29 | 详情 |
序号 | 登记编号 | 出质人 | 质权人 | 出质股权数额 | 状态 | 股权出质日期 |
---|---|---|---|---|---|---|
1 | (东市监内资)内股质登记设字[2019]第19926736号 | 江西省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沃尔得农资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90 | 无效 | - |
2 | (抚东市监内资)内股质登记设字[2021]第34113818号 | 江西沃尔得农资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省金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513 | 无效 | -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