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第一百货

    金华市第一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南店

    存续
    • 官网:-
    •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路855号
    • 简介:-
    • 行政处罚 4
    • 严重违法 0
    • 股权出质 0
    • 土地抵押 0

    行政处罚4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处罚单位 处罚结果/内容 处罚日期 操作
    1 金南公(消)行罚决字〔2017〕0429号 金华市公安消防支队江南开发区大队

    现查明金华市第一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南店五楼未进行消防设计备案,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之规定;该场所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符合《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四百六十五条第三阶次规定的处罚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决定给予金华市第一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南店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交金华市建设银行罚没款专户(账号33001676735056153338640315)。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金华市公安消防支队江南开发区大队 2017年9月20日。 收起

    ... 展开
    - 详情
    2 金南公(消)行罚决字〔2017〕0428号 金华市公安消防支队江南开发区大队

    现查明金华市第一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南店五楼未进行竣工消防备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该场所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符合《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四百六十六条第三阶次规定的处罚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决定给予金华市第一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南店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交金华市建设银行罚没款专户(账号33001676735056153338640315)。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金华市公安消防支队江南开发区大队 2017年9月20日。 收起

    ... 展开
    - 详情
    3 金南公(消)行罚决字〔2017〕0427号 金华市公安消防支队江南开发区大队

    现查明金华市第一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南店五楼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营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该场所属于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上,但是未达到应当申请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范围的公众聚集场所,符合《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四百六十三条第二阶次规定的减轻处罚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决定给予金华市第一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南店责令停产停业五楼,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停产停业,并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内将罚款交金华市建设银行罚没款专户(账户:33001676735056153338640315)。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金华市公安消防支队江南开发区大队 2017年9月20日。 收起

    ... 展开
    - 详情
    4 金南公(消)行罚决字〔2017〕0324号 金华市公安消防支队江南开发区大队

    现查明金华市第一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南店消防控制室未实行二十四小时双人值班制度,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一条,决定给予金华市第一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南店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交金华市建设银行罚没款专户(帐号:33001676735056153338640315)。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金华市公安消防支队江南开发区大队 2017年8月30日。 收起

    ... 展开
    - 详情

    严重违法0

    暂无信息 暂无严重违法

    股权出质0

    暂无信息 暂无股权出质

    土地抵押0

    暂无信息 暂无土地抵押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