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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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杭运政罚〔2021〕14664 |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
主要违法事实:经调查核实,2021年12月2日浙GB0777客车在秋涛路采荷新村公交站停靠上客1人收取车费60元,浙GB0777客车为兰溪至杭州的市际班车,车辆所有人为浙江长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现场驾驶员为宋建荣,秋涛路采荷新村公交站非该公司经核准的配客站点。执法人员依法取得现场照片原件、班线经营核准证明影印件、道路运输证影印件、从业资格证影印件、现场笔录原件、受委托人询问笔录原件、营业执照影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影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影印件等相关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浙江长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杭州银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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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8 | 详情 |
2 | 金运政罚〔2021〕40184 | 兰溪市交通运输局 |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10月28日10时10分,兰溪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浙江长风运输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现场人员是唐卫华。10月28日兰溪市交通运输局批准立案,并指定承办此案。执法人员依法取得受委托人身份证影印件、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关于核查客运企业车辆超速的通知、公司安全生产制度等相关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浙江长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兰溪分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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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3 | 详情 |
3 | 武运罚决字[2020]第3307235120100005号 | 武义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20年01月09日15时56分,武义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通过视频监控发现浙G.B8952普通客车有违法嫌疑,遂通知该客车所属公司前来我局接受调查。经查:2020年01月09日下午,驾驶员杨传芳驾驶浙G.B8952普通客车从兰溪前往温州,每名乘客收车费98元,15时56分行驶至武义县百花山高速出口时停靠并下客1人,浙G.B8952普通客车车辆所有人为浙江长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该车线路牌载明为兰溪到温州市际班车,停靠站点为金华汽车西站,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六条第(一)项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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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5 | 详情 |
4 | 桐运罚决字[2019]第3304835119100158号 | 桐乡市公路运输管理所 |
2019年09月30日11时03分许,桐乡市公路运输管理所行政执法人员经固定地点监控设备(桐乡屠甸东高速出口)监控设备取证,发现浙G.B8899普通客车在此停靠并下客。经查,该车为浙江长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有,被查当时是浙江长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驾驶员方**驾驶的,该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上规定的起讫地是兰溪至上海,起点及站名是兰溪兰溪汽车西站,讫点及站名是上海上海芷新客运站,浙G.B8899普通客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上显示停靠站点为金华西站,核定的停靠站点中没有桐乡屠甸东高速出口这个停靠站点,浙G.B8899普通客车在桐乡屠甸东高速出口停靠并下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六条第(一)项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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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8 | 详情 |
5 | 兰运罚决字[2019]第3307815119100181号 | 兰溪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9年11月05日08时31分,当事人陆斌驾驶浙G.57561大型普通客车(兰溪——嘉兴)从兰溪载客到嘉兴,在诸葛上徐路段上客2人,途经330国道兰溪市诸葛镇路口时,因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被兰溪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查获。经调查,该车是取得道路运输证的大型普通客车,道路运输证号是浙交运管客字330781009063号。2019年11月05日,当事人陆斌驾驶浙G.57561大型普通客车在诸葛上徐路段上客2名。经调查,书证佐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予以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六条第(一)项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捌佰元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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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2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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