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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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杭西综执〔2021〕罚决字第10-0089号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当事人未按要求清洁维护生活垃圾收集容器的行为侵害了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的法律制度,影响了城乡环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按要求设置、清洁维护生活垃圾收集容器;”之规定,属于未按要求清洁维护生活垃圾收集容器的违法行为。根据《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和《〈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定》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如下: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佰圆整的行政处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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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9 | 详情 |
2 | 西城法罚字[2018]第21039098号 | 西湖区城管执法局 |
2017年12月1日10时50分,我局机动中队执法队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杭州绿城望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30日起在西湖区溪龙路西侧西溪雲庐项目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当事人在污水沉淀池和雨水井各接了1根管径为25厘米的水管,穿过工地东侧围墙,分别接入工地东侧的溪龙路市政的雨水管网和污水管网,最终接入天目山路市政管网内。经核实,平时该处雨水和污水是分开排放的。但由于雨污分隔的挡墙较矮,在雨天水量大的时候存在雨污混排的情况。每天排放的污水为80个人的日常用水量,雨水只有下雨天才有。该处未造成市政管道堵塞。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相关材料已于2017年12月8日送到城管窗口,目前排水许可证正在办理中。排水的情况目前无法整改。当事人行为违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和《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三)项的规定,拟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办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取得后方可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柒万伍仟元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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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西城法罚字[2018]第41033747号 | 西湖区城管执法局 |
2017年10月17日14时00分我局西湖机动中队夏东、孙科、孙新兴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杭州绿城望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西湖区留下街道规划溪龙路与浙创路交叉口西南侧开发建设杭政储出[2016]35号地块住宅(设配套公建)项目。该项目位于XH1306-3(带证XH1306-04)地块,东至规划溪龙路,南至XH1306-05地块,西至部队,北至规划浙创路。其中XH1306-3地块用地面积408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83868.6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41092.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2776.09平方米);XH1306-04地块规划为幼儿园,用地面积5010平方米,总面积651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429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928平方米),该项目共由30幢2-3层低层住宅和1幢幼儿园组成,属框架剪力墙结构,目前该项目1、完成部分基坑边坡喷锚;2、25#楼完成2-3层主体结构施工,完成建筑面积844.19平方米,未砌砖墙;3、29#楼完成2-3层主体结构施工,完成建筑面积1186.9平方米,未砌砖墙;4、27#、30#楼完成地下室夹层钢筋绑扎;5、24#、28#楼正在地下室土方开挖;6、砼墙内水电预埋。当事人于2017年11月24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30100201700361号)。当事人具有能及时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情节,应当从轻处罚。当事人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住建部《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四条第(二)项“违法建设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开工建设,但已取得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文件,且建设内容符合或采取局部拆除等整改措施后能够符合审查文件要求的。”及第五条第(三)项“对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按以下规定处理:(三)对按期改正违法建设部分的,处建设工程造价5%的罚款;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采取强制拆除等措施,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的罚款。”《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的规定,对当事人处建设工程造价5%的罚款,计人民币壹拾玖万柒仟伍佰陆拾玖元整(根据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杭政储出[2016]35号地块住宅(设配套公建)项目在建部分已完工程预算编制价为人民币3951390元整(人民币叁佰玖拾伍万壹仟叁佰玖拾元整),3951390*5%=197569.5,取整为197569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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