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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恒实能源

    乌海市恒实能源实业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凤凰岭东街11号
    • 简介:-
    • 行政处罚 3
    • 严重违法 0
    • 股权出质 0
    • 土地抵押 0

    行政处罚3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处罚单位 处罚结果/内容 处罚日期 操作
    1 乌(能源)煤执罚〔2021〕013号 乌海市能源局

    1.抽查自卸车司机李宇、王亮,装载机司机祁生全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以上事实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2.203#自卸车在挖掘机发出信号前,已进入装车地点,以上事实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五百六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3.101#自卸车未停稳制动,便开始进行装车,以上事实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五百六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4.1#挖机与3#挖机、8#挖机与26#挖机、25#挖机与27#挖机作业安全距离均不足,以上事实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五百四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故给予乌海市恒实能源实业有限公司煤矿罚款共计人民币捌万伍仟元整(¥85,000.0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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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15 详情
    2 乌环罚字〔2020〕24号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我局于2020年9月7日对你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你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采装过程中存在扬尘污染。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照片、你公司矿长李小生的《调查询问笔录》、《现场勘查笔录》、李小生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据为凭。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产开采等企业,应当加强精细化管理,采取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严格控制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工业生产企业应当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的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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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22 详情
    3 海煤执罚决字【2019】第(02)号 乌海市海勃湾区能源局

    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第十款作出:1.立即整改。2.给予罚款·叁万元整人民币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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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16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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