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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鄞州威达

    宁波市鄞州威达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庙洞口
    • 简介:-
    • 行政处罚 3
    • 严重违法 0
    • 股权出质 0
    • 土地抵押 0

    行政处罚3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处罚单位 处罚结果/内容 处罚日期 操作
    1 鄞州综执〔2021〕罚决字第24-0049号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被处罚人于2021年6月28日14时至16时30分被查期间,在宁波鄞州上城村陆家282号将一辆载有燃气瓶的三轮车存放在民宅内,车上共有12个燃气瓶,且均充满气。经查,被处罚单位未曾发生过相同违法行为。根据《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对被处罚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人民币11200元整的罚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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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31 详情
    2 鄞州综执〔2020〕罚决字第26-0010号 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被处罚单位于2020年4月8日上午9时左右至9时43分被查期间,在不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的情况下,使用一辆电动三轮车配送瓶装燃气,在咸祥镇咸祥中路2号威达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门口被查,车上装有16瓶满瓶的瓶装燃气,瓶身上贴有“咸祥燃气”二维码。经查,被处罚单位未曾因相同的违法行为被处罚过。本机关认为被处罚人的行为已违反了《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的规定。根据《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宁波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的相关规定:处人民币2800元整的罚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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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20 详情
    3 宁直综执〔2020〕罚决字第02-0002号 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根据《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和《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拟处罚款人民币1400元。计算公式:罚款基数2000元*情形系数1*情节系数0.7=1,400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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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05 详情

    严重违法0

    暂无信息 暂无严重违法

    股权出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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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抵押0

    暂无信息 暂无土地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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