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陈桂华、广东珍奇味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劳动争议 |
原告-陈桂华 收起
...
展开
|
- | - | - |
2 |
陈丽霞、广东珍奇味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劳动争议 |
原告-陈丽霞 收起
...
展开
|
- | - | - |
3 |
林庆财、广东珍奇味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劳动争议 |
原告-林庆财 收起
...
展开
|
- | - | - |
4 |
林碧如、广东珍奇味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劳动争议 |
原告-林碧如 收起
...
展开
|
- | - | - |
5 |
潘敏、广州广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广州广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展开
|
- | - | - |
6 |
李煜灵、广州从化成达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人-李煜灵
...
展开
|
- | - | - |
7 |
李煜灵、广州从化成达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人-李煜灵
...
展开
|
- | - | - |
8 |
李煜灵、广州从化成达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人-李煜灵
...
展开
|
- | - | - |
9 |
李煜灵、广州从化成达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人-李煜灵
...
展开
|
- | - | - |
10 |
广州从化成达小额贷款有限公责任司与广东珍奇味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君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借款合同纠纷 |
- 收起
...
展开
|
- | - | -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
1 | - | - |
- 收起
...
展开
|
其他 | - | G85 | 2019-08-20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
1 | (2019)粤0106执21387号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9-09-24 | 详情 |
2 | (2018)粤0104执12595号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8-06-05 | 详情 |
3 | (2018)粤0113执2007号 |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8-03-13 | 详情 |
4 | (2018)粤0106执1533号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8-01-17 | 详情 |
5 | (2018)粤0111执268号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8-01-03 | 详情 |
6 | (2017)粤0106执14009号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7-11-29 | 详情 |
7 | (2017)粤0104执34684号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17-09-01 | 详情 |
8 | (2017)粤0104执31494号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7-06-27 | 详情 |
9 | (2017)粤0106执6335号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7-06-12 | 详情 |
10 | (2017)粤0106执2992号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7-03-21 | 详情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2021)粤0106执异610号蔡武与潘敏与林碧娥、方晓涛、广东珍奇味集团有限公司、方泽鸿、广州市君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106执异610号 | - |
原告- 潘敏 当事人- 广州市君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广东珍奇味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06执异610号林碧娥、方晓涛、方泽鸿: 关于潘敏与林碧娥、方晓涛、广东珍奇味集团有限公司、方泽鸿、广州市君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异议人蔡武提出书面异议。因你下落不明,故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0106执异610号的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异议人蔡武的异议请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特此公告540452902021-09-0816:03:23:0联系人:唐淑兰、黄谷宜(2021)粤0106执异610号蔡武与潘敏与林碧娥、方晓涛、广东珍奇味集团有限公司、方泽鸿、广州市君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林碧娥、方晓涛、方泽鸿: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联系人:唐淑兰、黄谷宜电话:83006790 收起
...
展开
|
2021-09-07 |
2 |
(2021)粤0106执异345号潘敏与广州广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林碧娥、方晓涛、广东珍奇味集团有限公司、方泽鸿、广州市君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106执异345号 | - |
原告- 潘敏 当事人- 广东珍奇味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市君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广州广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06执异345号林碧娥、方晓涛、方泽鸿:关于潘敏与广州广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林碧娥、方晓涛、广东珍奇味集团有限公司、方泽鸿、广州市君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第三人潘敏提出变更申请。因你(们)下落不明,故向你(们)公告送达的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变更潘敏为(2018)粤0106执1533号案的申请执行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特此公告538496962021-03-2617:15:44:979联系人:张怡、李云芳(2021)粤0106执异345号潘敏与广州广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林碧娥、方晓涛、广东珍奇味集团有限公司、方泽鸿、广州市君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林碧娥、方晓涛、方泽鸿: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联系人:张怡、李云芳电话:020-83008858 收起
...
展开
|
2021-03-25 |
3 |
(2021)粤0117执异15号广州从化成达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广东珍奇味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君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林碧娥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117执异15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当事人- 广东珍奇味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从化成达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市君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17执异15号林碧娥:本院在执行广州从化成达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广东珍奇味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君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林碧娥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2016)粤0184执1019号】过程中,申请人李煜灵向本院申请变更其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0117执异15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变更申请人李煜灵为(2016)粤0184执1019号案的申请执行人。”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复议申请书及副本,复议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裁定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538421072021-03-2214:21:37:94(2021)粤0117执异15号广州从化成达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广东珍奇味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君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林碧娥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公告,裁定,申请,逾期1153255公告公告/enpproperty--> 收起
...
展开
|
2021-03-22 |
4 |
(2021)粤0117执异16号广州从化成达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广东珍奇味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君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方晓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117执异16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当事人- 广东珍奇味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从化成达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市君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17执异16号方晓涛:本院在执行广州从化成达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广东珍奇味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君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方晓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2016)粤0184执1017号】过程中,申请人李煜灵向本院申请变更其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0117执异16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变更申请人李煜灵为(2016)粤0184执1017号案的申请执行人。”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复议申请书及副本,复议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裁定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538421082021-03-2214:21:40:231(2021)粤0117执异16号广州从化成达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广东珍奇味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君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方晓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公告,裁定,申请,逾期1153255公告公告/enpproperty--> 收起
...
展开
|
2021-03-22 |
5 |
(2021)粤0117执异20号广州从化成达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广东珍奇味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君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方晓涛、林碧娥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117执异20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当事人- 广东珍奇味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从化成达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市君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17执异20号方晓涛、林碧娥:本院在执行广州从化成达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广东珍奇味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君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方晓涛、林碧娥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2016)粤0184执1016号】过程中,申请人李煜灵向本院申请变更其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0117执异20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变更申请人李煜灵为(2016)粤0184执1016号案的申请执行人。”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复议申请书及副本,复议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裁定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538421092021-03-2214:21:53:64(2021)粤0117执异20号广州从化成达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广东珍奇味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君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方晓涛、林碧娥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公告,裁定,申请,逾期1153255公告公告/enpproperty--> 收起
...
展开
|
2021-03-22 |
6 |
(2021)粤0117执异11广州从化成达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广东珍奇味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君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方晓涛、林碧娥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117执异11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当事人- 广东珍奇味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从化成达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市君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17执异11号方晓涛、林碧娥:本院在执行广州从化成达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广东珍奇味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君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方晓涛、林碧娥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2016)粤0184执1018号】过程中,申请人李煜灵向本院申请变更其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0117执异1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变更申请人李煜灵为(2016)粤0184执1018号案的申请执行人。”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复议申请书及副本,复议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裁定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538421062021-03-2214:21:33:821(2021)粤0117执异11广州从化成达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广东珍奇味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君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方晓涛、林碧娥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公告,裁定,申请,逾期1153255公告公告/enpproperty--> 收起
...
展开
|
2021-03-22 |
7 |
关于上诉人林应胜与被上诉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山四路支行、广州市君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广东珍奇味集团有限公司、方晓涛、林碧娥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1民终21346号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上诉人- 林应胜 被上诉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山四路支行 广州市君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广东珍奇味集团有限公司 方晓涛 林碧娥案外人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1民终21346号林碧娥:关于上诉人林应胜与被上诉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山四路支行、广州市君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广东珍奇味集团有限公司、方晓涛、林碧娥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民终2134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撤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2019)粤0104民初34570号民事判决;二、停止(2017)粤0104执2051号执行案对从化市经济开发区高技产业园工业大道5号上君雅庭1栋702房的执行,解除对该房屋的查封;三、驳回林应胜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9800元,均由广州市君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1-14 |
8 |
裁定终结广东珍奇味集团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1破164-3号 | - |
当事人- 广东珍奇味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公告(2019)粤01破164-3号因广东珍奇味集团有限公司现有财产已执行完毕,广东珍奇味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本院申请终结广东珍奇味集团有限公司破产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0年12月29日裁定终结广东珍奇味集团有限公司破产程序。特此公告二O二O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1-01 |
9 |
林应胜与广东珍奇味集团有限公司、方晓涛、林碧娥、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山四路支行、广州市君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1民终21346号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上诉人- 林应胜 被上诉人- 广东珍奇味集团有限公司 方晓涛 林碧娥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山四路支行 广州市君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案外人 当事人- 广州市君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民终21346号林碧娥:林应胜与广东珍奇味集团有限公司、方晓涛、林碧娥、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山四路支行、广州市君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林应胜不服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2019)粤0104民初3457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决定于2020年12月22日10时-12时在第57法庭(新大楼二楼东区)开庭。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庭询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特此公告。二O二O年十月十六日 收起
...
展开
|
2020-10-16 |
10 |
申请执行人蔡焕新与方晓涛、广东珍奇味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君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1执5913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蔡焕新 当事人- 广东珍奇味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市君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1执5913号方晓涛、广东珍奇味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君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蔡焕新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2019)穗仲案字第4691号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们至今未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决定立案强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责令你们在收到本通知后立即履行如下义务:●向申请执行人蔡焕新支付款项18491725元(暂计);●交纳执行费85892元(暂计)。若通过本院账户付款,需在汇款单上注明案件当事人名称、案号。本院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户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30200727027722特此通知。二〇二〇年六月五日执行员:刘法官联系电话:020-83211090书记员:陈书记员联系电话:020-83211091办公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三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收起
...
展开
|
2020-06-05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