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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通食品

    北海保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市出口加工区二期北部湾西路与成都路交界处
    • 简介:-
    • 法律诉讼 286
    • 法院公告 38
    • 失信被执行人 13
    • 送达公告 7

    法律诉讼286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庞春远、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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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桂05民初133号 股权转让纠纷

    原告-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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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2-30 2021-05-26
    2

    罗宗阳与北海保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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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桂05民初202号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原告-罗宗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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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0-28 2021-05-27
    3

    北海保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德沃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北海鑫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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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执恢644号 合同纠纷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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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0-15 2020-12-29
    4

    北海保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邓美红、庞春远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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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桂0502执恢516号之一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邓美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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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2020-09-09 2020-10-26
    5

    北海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林德均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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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桂0503执262号之二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北海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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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 2020-08-17 2020-09-03
    6

    北海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杨雄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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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桂0503执恢263号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北海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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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 2020-07-30 2020-09-03
    7

    北海保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德沃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庞春远等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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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执509号之一 合同纠纷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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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6-29 2021-01-01
    8

    深圳创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北海保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德沃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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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执4641号之一 其他案由

    申请执行人-深圳创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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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5-28 2021-01-01
    9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与庞春远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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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桂0502民初4959号 股权转让纠纷

    原告-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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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2020-03-02 2020-09-15
    10

    广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北海保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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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桂0502执1725号 追偿权纠纷

    申请执行人-广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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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2019-12-30 2020-03-26

    法院公告38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黑龙江金联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告- 庞春国 梁多云 庞春远 北海保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东兴市保通冷冻食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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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2099-12-31
    2 (2020)桂0502民初2364号 保证合同纠纷

    原告- 青岛晟晏堂食品有限公司 被告- 庞春国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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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G120 2020-09-25
    3 (2017)内08执4号 借款合同纠纷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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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文书、拍卖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G109 2020-08-20
    4 (2018)桂0503民初1600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北海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被告- 林德均 北海鸿源达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广西通航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北海保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陆佳曾 庞春远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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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 G72 2019-09-05
    5 (2018)桂0503民初1601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北海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被告- 杨雄 刘敏 北海鑫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北海保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庞春远 庞春国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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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 G72 2019-09-05
    6 -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金美亚(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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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G43 2019-08-04
    7 -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金美亚(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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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G43 2019-08-04
    8 -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金美亚(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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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G41 2019-08-04
    9 (2018)桂0502民初273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北海鑫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 被告- 庞春国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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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G21 2019-06-04
    10 -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北海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被告- 林德均 北海鸿源达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广西通航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北海保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陆佳曾 庞春远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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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 G32 2019-05-07

    失信被执行人13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19)粤03执4641号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全部未履行 2019-11-21 详情
    2 (2019)京0105执15612号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04-15 详情
    3 (2019)京0105执15611号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04-15 详情
    4 (2019)京0105执15610号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04-15 详情
    5 (2019)京0101执3331号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04-01 详情
    6 (2019)桂0102执753号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其他规避执行 全部未履行 2019-03-21 详情
    7 (2019)桂0102执752号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其他规避执行 全部未履行 2019-03-21 详情
    8 (2019)桂0102执751号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其他规避执行 全部未履行 2019-03-21 详情
    9 (2019)桂0681执215号 东兴市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19-01-21 详情
    10 (2019)沪0106执1264号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01-21 详情

    送达公告7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粤03执恢644号结案文书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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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执恢644号 -

    当事人- 北海德沃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北海鑫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北海保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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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执恢644号北海保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德沃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北海鑫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庞春远、梁多云、庞春国:申请执行人与你(单位)诉讼费执行一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粤03民初1879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0年9月9日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0)粤03执恢644号之一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粤03民初1879号判决书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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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13
    2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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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桂01民初96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当事人- 北海保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北海鑫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被告- 东兴市保通冷冻食品有限公司 梁多云 庞春国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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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诉被告北海保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北海鑫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庞春远、东兴市保通冷冻食品有限公司、梁多云、庞春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它方法向你方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8)桂01财保9号、(2018)桂01民初967号、(2018)桂01民初967号之一、(2018)桂01民初967号之二、(2018)桂01民初967号之三,共五份民事裁定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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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8-07
    3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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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桂01民初96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当事人- 北海保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北海鑫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被告- 东兴市保通冷冻食品有限公司 梁多云 庞春国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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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诉被告北海保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北海鑫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庞春远、东兴市保通冷冻食品有限公司、梁多云、庞春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它方法向你方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8)桂01民初96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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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1
    4

    (2019)粤03执4641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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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执4641号 -

    原告- 深圳创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当事人- 北海德沃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北海鑫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北海保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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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执4641号北海保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德沃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北海鑫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庞春远、梁多云、庞春国:申请执行人深圳创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其他案由一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粤03民初1879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11月2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3执464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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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2-04
    5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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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桂0103民初5215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南宁市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告- 北海保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梁多云 庞春国 庞春远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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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原告南宁市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北海保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庞春远、梁多云、庞春国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桂0103民初52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或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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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5-30
    6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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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桂0103民初5215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南宁市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告- 北海保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梁多云 庞春国 庞春远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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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原告南宁市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桂0103民初5215号的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证据等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11月5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二楼17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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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8-01
    7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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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桂0103民初12348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丁井礼 当事人- 北海保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北海鑫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被告- 庞春国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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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原告丁井礼诉被告北海保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北海鑫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庞春远、庞春国、吴元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向你方送达民事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本院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主文为:“准予原告丁井礼撤诉。案件受理费85117元,因撤诉结案减半收取42558.5元、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350元,三项合计47908.05元,由原告丁井礼负担,其余案件受理费42558.5元由本院按规定退回原告丁井礼。”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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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7-03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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