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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鲜丰水果股份有限公司拱宸桥分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温州路44号一层
    • 简介:-
    • 行政处罚 3
    • 严重违法 0
    • 股权出质 0
    • 土地抵押 0

    行政处罚3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处罚单位 处罚结果/内容 处罚日期 操作
    1 拱消行罚决字〔2022〕第0065号 杭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现查明鲜丰水果股份有限公司拱宸桥分公司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依据《浙江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第一条之规定,该行为属于较轻违法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决定给予鲜丰水果股份有限公司拱宸桥分公司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壹仟柒佰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自你单位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停产停业,并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交杭州银行各网点。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杭州市拱墅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3月23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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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23 详情
    2 杭拱综执罚决字〔2022〕第05-0048号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案件名称:鲜丰水果股份有限公司拱宸桥分公司超出门窗外墙从事经营活动案被处罚对象名称:鲜丰水果股份有限公司拱宸桥分公司违法事实和违则:2022年2月17日11时20分,当事人在杭州拱墅区温州路44号一层涉嫌超出门窗外墙从事经营活动,在该处商铺超出门窗外墙摆放车厘子,经队员现场测量,占用面积为零点柒贰平方米(长1.2米*宽0.6米)。当事人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且当事人曾于2022年1月13日因超出门窗外墙从事经营活动被我中队责令改正。当事人行为违反了《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处罚种类:罚款处罚依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行政处罚履行方式: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区各营业网点、浙江政务服务网或通过扫描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杭州市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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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24 详情
    3 拱综执罚字〔2020〕第0506012005060020号 杭州市拱墅区城市管理局

    案件名称:鲜丰水果股份有限公司拱宸桥分公司未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案被处罚对象名称:鲜丰水果股份有限公司拱宸桥分公司违法事实和违则:2020年4月9日15时15分,当事人未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导致温州路44号一楼壹易腐垃圾收集容器内投放有废弃塑料手套。当事人行为违反了《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处罚种类:罚款处罚依据:《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柒佰伍拾元整行政处罚履行方式:杭州市建设银行缴纳罚款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杭州市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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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06 详情

    严重违法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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