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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恒颖超

    湖北恒颖超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鄂州市花湖开发区滨港东路以北
    • 简介:-
    • 法律诉讼 37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5
    • 送达公告 7

    法律诉讼37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湖北黄鹤电线电缆有限公司、湖北恒颖超科技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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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鄂0704执1061号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湖北黄鹤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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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 2021-09-03 2021-09-23
    2

    深圳市华越声电子有限公司、湖北恒颖超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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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6民初18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华越声电子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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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021-04-30 2021-08-25
    3

    深圳市九色龙科技有限公司与湖北恒颖超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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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9民初2323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九色龙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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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1-03-22 2021-05-13
    4

    东莞市香隆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与湖北恒颖超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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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1972民初46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东莞市香隆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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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2021-03-15 2021-04-25
    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鄂城支行、湖北恒颖超科技有限公司、林亚芬、刘超、刘亚龙诉前保全一案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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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鄂07执保8号 财产保全

    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鄂城支行
    湖北恒颖超科技有限公司
    林亚芬
    刘超
    刘亚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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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2-30 2020-12-31
    6

    东莞市香隆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与湖北恒颖超科技有限公司非诉财产保全审查一案非诉财产保全审查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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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1972财保698号 -

    申请人-东莞市香隆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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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2020-12-16 2020-12-31
    7

    深圳市民展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与湖北恒颖超科技有限公司、刘亚龙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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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执保22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民展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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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20-01-13 2020-06-28
    8

    鄂州市鄂城区财政局与湖北恒颖超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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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鄂0704民初3608号 企业借贷纠纷

    原告-鄂州市鄂城区财政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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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 2019-12-30 2020-05-22
    9

    东莞市融创塑胶模具有限公司与湖北恒颖超科技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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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1973民初17247号 定作合同纠纷

    原告-东莞市融创塑胶模具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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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2019-12-19 2020-06-21
    10

    湖北恒颖超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恒颖超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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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民终830号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上诉人-深圳恒颖超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恒颖超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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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9-05-05 2019-11-06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5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21)粤0784执2579号 鹤山市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1-06-11 详情
    2 (2021)粤0784执2493号 鹤山市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1-06-04 详情
    3 (2021)粤0404执1830号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全部未履行 2021-05-24 详情
    4 (2021)粤0306执7193号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1-03-19 详情
    5 (2020)粤0306执31509号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0-12-08 详情

    送达公告7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05执4231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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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执423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民展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湖北恒颖超科技有限公司 刘亚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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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4231号湖北恒颖超科技有限公司、刘亚龙: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民展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北恒颖超科技有限公司、刘亚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限制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本院依法决定将你方限制消费。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的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上述规定的行为。如违反限制消费令进行消费,经查证属实的,本院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执行员:唐先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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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07
    2

    (2021)粤0306执1314号执行通知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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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6执1314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石立勇 当事人- 湖北恒颖超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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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6执1314号刘亚龙、湖北恒颖超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石立勇与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粤0306民初302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1月7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1)粤0306执131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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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02
    3

    (2021)粤0306执1314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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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6执1314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石立勇 被告- 湖北恒颖超科技有限公司 刘亚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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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6执1314号湖北恒颖超科技有限公司、刘亚龙:申请执行人石立勇与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6民初3028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1月1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1)粤0306执131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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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25
    4

    (2020)粤0306执31509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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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6执3150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希伯伦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湖北恒颖超科技有限公司 刘亚龙 深圳恒颖超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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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6执31509号湖北恒颖超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恒颖超科技有限公司、刘亚龙: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希伯伦科技有限公司与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6民初9792号民事调解书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12月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0)粤0306执3150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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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23
    5

    (2020)粤0306执24769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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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6执2476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升腾兴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湖北恒颖超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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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6执24769号湖北恒颖超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升腾兴科技有限公司与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18)粤0306民初19240号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9月1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0)粤0306执2476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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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7
    6

    (2018)粤0306执10160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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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306执10160号 买卖合同纠纷

    被告- 湖北恒颖超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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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粤0306执10160号湖北恒颖超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与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8年7月20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8)粤0306执1016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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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7-26
    7

    (2018)粤0306执4856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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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306执485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帝邦硅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被告- 湖北恒颖超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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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粤0306执4856号湖北恒颖超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帝邦硅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与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17)粤0306民初16020号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8年3月15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8)粤0306执485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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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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