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
1 | 萧综执罚字〔2019〕第0902011909030053号 | 萧山区城市管理局(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杭州万兴恒服务有限公司作为萧山区城厢街道乐园路美之园小区的物业管理责任人,应当监督该小区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劝导、指导垃圾分类投放。2019年8月19日09时44分,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当事人杭州万兴恒服务有限公司未对美之园小区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进行监督,该小区其它垃圾桶内投放了树枝、塑料袋、西瓜皮等,存在生活垃圾混投情况。当事人行为《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属于未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种类及金额: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 收起
...
展开
|
2019-09-03 | 详情 |
2 | 杭萧卫公罚〔2017〕0082号 |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杭州市萧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杭萧卫公罚〔2017〕0082号当事人:浙江纳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沈志军现查明: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7月20日,浙江纳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在萧山区宁围街道市心北路江南丽锦小区开设游泳场所,为顾客提供游泳服务。综合考虑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情节,对当事人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人民币1000元。 杭州市萧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二O一七年九月二十日 收起
...
展开
|
2017-09-20 | 详情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