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
1 | 杭上综执罚决字〔2022〕第15-0138号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5月16日15时54分,本机关执法人员查到当事人宁波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杭州市上城区三官塘路杭政储出【2021】35号地块商品住宅(设配套公建)项目二标段工地东侧靠围墙内侧的雨水井凿开一洞,该洞直径经测量为30厘米,工地内井底水通过工地内管沟流汇至该处三级沉淀池后通过该雨水井凿洞排入市政排水管网。当事人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根据《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的规定,该行为系属擅自在排水检查井上凿洞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到杭州银行或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扫描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 收起
...
展开
|
2022-06-19 | 详情 |
2 | 杭上综执罚决字〔2022〕第15-0137号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5月13日22时08分,本机关执法人员查到当事人宁波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杭州市上城区三官塘路杭政储出【2021】35号地块商品住宅(设配套公建)项目二标段进行夜间施工(浇筑),现场有汽车泵壹辆,混凝土运输车壹辆,施工人员伍名。执法队员按要求找到一处测量点,经测,场界内噪声值为LAeq=57.4dB,执法队员责令停工后,在相同处测得环境背景噪声值为LAeq=53.1dB,修正后场界内噪声值为LAeq=55.4dB,噪声值已超过了夜间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的限值55dB,当事人未办理夜间作业证明。根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该行为系属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鉴于当事人一年内因相同违法行为曾4次被依法处理,因此对本次违法行为应从重处罚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到杭州银行或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扫描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 收起
...
展开
|
2022-06-16 | 详情 |
3 | 杭上综执罚决字〔2022〕第15-0114号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5月8日22时10分,本机关执法人员查到当事人宁波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杭州市上城区三官塘路杭政储出(2021)35号地块商品住宅(设配套公建)项目二标段进行夜间施工(浇筑),现场有汽车泵壹辆,施工人员陆名。执法队员按要求找到一处测量点,经测,场界内噪声值为LAeq=57.7dB,执法队员责令停工后,在相同处测得环境背景噪声值为LAeq=53.6dB,修正后场界内噪声值为LAeq=55.7dB,噪声值已超过了夜间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的限值55dB,当事人未办理夜间作业证明。根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该行为系属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鉴于当事人一年内因相同违法行为曾3次被依法处理,因此对本次违法行为应从重处罚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到杭州银行或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扫描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 收起
...
展开
|
2022-06-16 | 详情 |
4 | 杭上综执罚决字〔2022〕第15-0097号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4月20日22时15分,本机关执法人员查到当事人宁波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杭州市上城区红建街杭政储出(2021)35号地块商品住宅(设配套公建)项目进行夜间施工(浇筑),现场有泵车两辆,混凝土运输车两辆,施工人员拾叁名。执法队员按要求找到一处测量点,经测,场界内噪声值为LAeq=57.6dB,执法队员责令停工后,在相同处测得环境背景噪声值为LAeq=53.3dB,修正后场界内噪声值为LAeq=55.6dB,噪声值已超过了夜间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的限值55dB,当事人未办理夜间作业证明。根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该行为系属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到杭州银行或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扫描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 收起
...
展开
|
2022-06-15 | 详情 |
5 | 杭上综执罚决字〔2022〕第15-0106号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4月27日22时20分,本机关执法人员查到当事人宁波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杭州市上城区三官塘路杭政储出(2021)35号地块商品用住宅(设配套公建)项目二标段进行夜间施工(浇筑),现场有汽车泵壹辆,混凝土运输车壹辆,施工人员玖名。执法队员按要求找到一处测量点,经测,场界内噪声值为LAeq=57.7dB,执法队员责令停工后,在相同处测得环境背景噪声值为LAeq=53.2dB,修正后场界内噪声值为LAeq=55.7dB,噪声值已超过了夜间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的限值55dB,当事人未办理夜间作业证明。根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该行为系属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鉴于当事人一年内因相同违法行为曾1次被依法处理,因此对本次违法行为应从重处罚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到杭州银行或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扫描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 收起
...
展开
|
2022-06-15 | 详情 |
6 | 杭上综执罚决字〔2022〕第15-0110号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4月29日22时10分,本机关执法人员查到当事人宁波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杭州市上城区三官塘路杭政储出【2021】35号地块商品住宅(设配套公建)项目二标段进行夜间施工(浇筑),现场有泵车叁辆,混凝土运输车壹辆,施工人员拾名。执法队员按要求找到一处测量点,经测,场界内噪声值为LAeq=57.9dB,执法队员责令停工后,在相同处测得环境背景噪声值为LAeq=53.8dB,修正后场界内噪声值为LAeq=55.9dB,噪声值已超过了夜间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的限值55dB,当事人未办理夜间作业证明。根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该行为系属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鉴于当事人一年内因相同违法行为曾2次被依法处理,因此对本次违法行为应从重处罚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到杭州银行或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扫描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 收起
...
展开
|
2022-06-15 | 详情 |
7 | 甬公海(西)行罚决字[2021]00730号 |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西门派出所 |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4月15日,宁波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聘员工张某在宁波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芝小学工地上班,期间该单位未按时报送或者告知相关信息,于2021年4月25日10时许被民警查获。以上事实有当事人的张某的证人证言、委托人张某的陈述和申辩,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据证实。公安机关将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拟对你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一百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收起
...
展开
|
2021-04-26 | 详情 |
8 | 余姚综执〔2020〕罚决字第04-0228号 | 浙江省余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当事人宁波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9日22时26分在余姚市舜水南路东延南侧、东旱门路西侧地块工地在夜间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行为违反了《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47600元。 收起
...
展开
|
2021-04-16 | 详情 |
9 | 甬公新(庵)行罚决字[2020]00601号 | 浙江省宁波市公安局杭州湾新区分局庵东派出所 |
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11月26日上午,庵东派出所民警在宁波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工地检查时发现,该工地未按时将员工信息报送至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宁波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一万零五百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收起
...
展开
|
2020-12-01 | 详情 |
10 | 余姚综执〔2020〕罚决字第02-0220号 | 浙江省余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当事人宁波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09月30日22时05分在余姚市阳明东路北侧、中山北路西侧地块工地在夜间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行为违反了《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44000元。 收起
...
展开
|
2020-11-26 | 详情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