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
| 1 | (泰)文罚字[2018]第2号 | 泰顺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 |
当事人:泰顺县翔悦网吧投资人:戴新伟(男、汉族、籍贯浙江永嘉、身份证号:XXXXX)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29MA285Y0R9X经营地址:泰顺县罗阳镇银都花园一街2号一楼本机关于2018年2月9日对当事人未建立场内巡查制度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现已查明,2018年2月8日21时28分,泰顺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黄裕飞、董传力、黄秀淼等4人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和来意后依法对开设在泰顺县罗阳镇银都花园一街2号一楼的泰顺县翔悦网吧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该网吧正在营业中,内有消费者正在上网消费,没有工作人员在现场巡查,执法人员在检查该网吧的《泰顺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日常巡查》记录本时,发现该网吧巡查记录只登记到2018年2月7日24时,从2018年2月8日8时后至2018年2月8日21时25分(检查发现时间)未登记,执法人员当即对现场检查情况进行了拍照取证,经领导同意开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壹份,制作了《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壹份即(泰)文检(勘)字[2018]第2号,检查时网吧负责人戴新伟在现场陪同检查,检查于2018年2月8日21时50分结束。经调查核实,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关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建立场内巡查制度,发现上网消费者有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所列行为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予以制止并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举报。”之规定。执法人员通过现场实地检查、调查询问、拍摄照片等方式,收集和调取了如下证据:1.《现场检查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于2018年2月8日21时28分被查时存在未建立场内巡查制度的违法行为和执法人员程序执法;2.《调查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对未建立场内巡查制度的违法事实予以承认;3、网吧投资人戴新伟的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与原件一致,证明其各自身份信息;4、网吧《营业执照》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违法主体为泰顺县翔悦网吧,经营范围为互联网上网服务,投资人是戴新伟;5、《现场照片证据》6份,证明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建立场内巡查制度的事实。以上证据合法有效,与案件事实情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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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泰)文罚字[2017]第26号 | 泰顺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 |
泰顺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泰)文罚字[2017]第26号当事人:泰顺县翔悦网吧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29MA285YOR9X法定代表人:戴新伟(男、汉族、籍贯浙江省永嘉县、身份证号:XXXXX)经营地址:泰顺县罗阳镇银都花园一街2号一楼本机关于2017年7月27日对当事人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现已查明,2017年7月27日10时38分,泰顺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董传力、曾文利等2人在表明身份、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后,依法对位于泰顺县罗阳镇银都花园一街2号一楼的泰顺县翔悦网吧进行检查,该网吧正在营业中,检查发现该网吧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改正,对现场检查情况进行拍照取证,制作了《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壹份即(泰)文检(勘)字〔2017〕第26号,检查时该网吧负责人戴新伟一直在现场陪同检查,检查于2017年7月27日10时55分结束。经调查核实,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关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之规定。执法人员通过现场实地检查、调查询问、拍摄照片等方式,收集和调取了如下证据:1.《现场检查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于2017年7月27日10时38分被查时存在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违法行为和执法人员程序执法;2.《调查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对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违法事实予以承认;3、网吧法定代表人戴新伟的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与原件一致,证明其各自身份信息;4、网吧《营业执照》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违法主体为泰顺县翔悦网吧,经营范围为互联网上网经营服务,网吧法定代表人戴新伟;5、《现场照片证据》4份,证明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事实;以上证据合法有效,与案件事实情节形成关联,并且能相互印证,充分证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本机关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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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泰公(特)行罚决字[2017]10420号 | 泰顺县县公安局 |
主要违法事实:2017年06月15日20时0分许,泰顺县公安局特警大队民警在日常巡逻检查中发现:在浙江省泰顺县罗阳镇银都花园翔悦网吧内存在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制止吸烟行为的情况。2017年6月15日16时50分许,高某来到泰顺县翔悦网吧内,开始在网吧内1号机器上网,2017年6月15日泰顺县公安局特警大队民警在日常巡逻检查过程中发现泰顺县翔悦网吧内1号机器存在顾客吸烟的行为,经查,系该泰顺县翔悦网吧工作人员未尽到巡查责任。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泰顺县翔悦网吧罚款一千元并处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泰顺县农村信用联社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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