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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惠宫影城

    温州惠宫影城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百里西路工会大厦温州市工人文化宫影剧院
    • 简介:-
    • 行政处罚 3
    • 严重违法 0
    • 股权出质 0
    • 土地抵押 0

    行政处罚3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处罚单位 处罚结果/内容 处罚日期 操作
    1 鹿(消)行罚决字〔2020〕0052号 鹿城区区公安分局

    现查明位于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百里西路工会大厦温州市工人文化宫影剧院的温州惠宫影城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性质:公众聚集场所,建筑面积:3245平方米)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决定给予温州惠宫影城管理有限公司经营场所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玖万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将温州惠宫影城管理有限公司经营场所停产停业,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共支付平台支付或交至建设银行鹿城支行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帐号:330016287100590666660888)。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温州市鹿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10月19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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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19 详情
    2 温鹿市监处字〔2020〕12049号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二、处以罚款300元,上缴财政。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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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23 详情
    3 鹿(消)行罚决字〔2019〕0287号 鹿城区区公安分局

    现查明位于温州市鹿城区百里西路工会大厦温州市工人文化宫影剧院的温州惠宫影城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性质:电影院,建筑面积:3425平方米)营业执照变更法定代表人后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决定给予温州惠宫影城管理有限公司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起将温州惠宫影城管理有限公司经营场所责令停产停业,并在十五日内将罚款金额交付建设银行鹿城支行(户名:鹿城区行政罚没款收入户,账号:330628710156241035009000367)。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温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鹿城区大队 2019年7月9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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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7-09 详情

    严重违法0

    暂无信息 暂无严重违法

    股权出质0

    暂无信息 暂无股权出质

    土地抵押0

    暂无信息 暂无土地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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