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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悦圆文化

    绍兴悦圆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东路1051号1幢1-79
    • 简介:-
    • 行政处罚 9
    • 严重违法 0
    • 股权出质 1
    • 土地抵押 0

    行政处罚9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处罚单位 处罚结果/内容 处罚日期 操作
    1 绍越市监罚字〔2020〕96号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没收鲜百合5袋及枸杞一袋(已开封使用,剩余十分之一)2、责令当事人三日内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3、警告;4、罚款人民币10000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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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22 详情
    2 绍越(消)行罚决字〔2019〕0371号 越城区区公安分局

    现查明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东路1051号1幢1-79的绍兴悦圆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消控室无人值班,属于消防控制室未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二条,决定给予绍兴悦圆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绍兴工商银行营业部(账号:1211012029200062637,绍兴市非税收入结算分户)缴纳罚款。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绍兴市消防救援支队越城区大队 2019年12月8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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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2-08 详情
    3 绍越(消)行罚决字〔2019〕0370号 越城区区公安分局

    现查明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东路1051号1幢1-79的绍兴悦圆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二层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决定给予绍兴悦圆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停产停业,并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绍兴工商银行营业部(账号:1211012029200062637,绍兴市非税收入结算分户)缴纳罚款。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绍兴市消防救援支队越城区大队 2019年12月8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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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2-08 详情
    4 绍越公(消)行罚决字〔2018〕0373号 越城区区公安分局

    现查明绍兴悦圆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东路1051号1幢1-79)未进行竣工消防备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和《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四百六十六条,决定给予绍兴悦圆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绍兴工商银行营业部(账号:1211012029200062637,绍兴市非税收入结算分户)缴纳罚款。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绍兴市公安消防支队越城区大队 2018年12月17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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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2-17 详情
    5 绍越公(消)行罚决字〔2018〕0372号 越城区区公安分局

    现查明绍兴悦圆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东路1051号1幢1-79)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和《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四百六十三条,决定给予绍兴悦圆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停产停业,并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绍兴工商银行营业部(账号:1211012029200062637,绍兴市非税收入结算分户)缴纳罚款。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绍兴市公安消防支队越城区大队 2018年12月17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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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2-17 详情
    6 绍越市监罚字〔2018〕270号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没收黑加仑味果酱1罐(已开封)和分装果酱一瓶;2、罚款:5000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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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1-22 详情
    7 绍越公(消)行罚决字〔2018〕0090号 越城区区公安分局

    现查明绍兴悦圆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东路1051号1幢1-79)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和《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四百六十三条,决定给予绍兴悦圆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停产停业,并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绍兴工商银行营业部(账号:1211012029200062637,绍兴市非税收入结算分户)缴纳罚款。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绍兴市公安消防支队越城区大队 2018年5月19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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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绍越公(消)行罚决字〔2018〕0088号 越城区区公安分局

    现查明绍兴悦圆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东路1051号1幢1-79)未进行竣工消防备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和《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四百六十六条,决定给予绍兴悦圆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绍兴工商银行营业部(账号:1211012029200062637,绍兴市非税收入结算分户)缴纳罚款。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绍兴市公安消防支队越城区大队 2018年5月19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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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绍越公(消)行罚决字〔2018〕0089号 越城区区公安分局

    现查明绍兴悦圆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东路1051号1幢1-79)未进行消防设计备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和《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四百六十五条,决定给予绍兴悦圆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绍兴工商银行营业部(账号:1211012029200062637,绍兴市非税收入结算分户)缴纳罚款。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绍兴市公安消防支队越城区大队 2018年5月19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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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重违法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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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出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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