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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港日电梯

    港日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在业
    •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番禺大道北555号天安总部中心1号楼1801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177
    • 法院公告 3
    • 失信被执行人 15
    • 送达公告 15

    法律诉讼177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港日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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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13执9752号 其他案由

    当事人-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港日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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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2021-05-27 2021-06-07
    2

    广东德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港日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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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13执4031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广东德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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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2021-04-13 2021-05-11
    3

    广东福德电子有限公司与港日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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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1972民初794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广东福德电子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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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2020-09-25 2020-12-02
    4

    广东德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港日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港日电梯(珠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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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113民初585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广东德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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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2020-09-03 2020-12-17
    5

    珠海市满山红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与港日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富菱达智能设备(珠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申请再审审查一案民事申请再审审查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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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4民申2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再审申请人-珠海市满山红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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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8-24 2020-09-17
    6

    广州市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兴贸易有限公司与港日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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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113民初1242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广州市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兴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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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2020-07-27 2020-11-10
    7

    合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港日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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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1284执恢121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合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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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会市人民法院 2020-07-13 2020-09-28
    8

    富菱达电梯(珠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有限责任公司与富菱达智能设备(珠海)有限公司、广州市钜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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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404民初605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原告-富菱达电梯(珠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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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2020-06-28 2020-11-20
    9

    盐城益铜天下门业有限公司、港日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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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13执5954号 承揽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盐城益铜天下门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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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2020-06-12 2021-05-13
    10

    4592无锡宏烨电梯装饰有限公司与港日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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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苏0211民初4592号 承揽合同纠纷

    原告-无锡宏烨电梯装饰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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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2020-05-01 2020-06-19

    法院公告3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6)粤0113民初690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港日电梯有限公司 被告- 哈尔滨兴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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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院公告 - - 2018-04-04
    2 (2016)粤0113民初7345号 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

    被告- 港日电梯有限公司 山东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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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院公告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 2017-06-22
    3 (2015)穗番法楼民初字第50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港日电梯有限公司 被告- 阳江市海达水产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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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人民法院 G53 2016-09-15

    失信被执行人15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19)粤0113执8604号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09-06 详情
    2 (2019)粤0605执8047号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其他规避执行 全部未履行 2019-05-22 详情
    3 (2019)粤0404执854号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19-03-15 详情
    4 (2019)粤0605执1297号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01-28 详情
    5 (2019)粤0604执329号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19-01-09 详情
    6 (2018)浙0481执3714号 海宁市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8-10-11 详情
    7 (2018)粤0404执2162号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8-09-11 详情
    8 (2018)粤0404执1711号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8-07-24 详情
    9 (2018)粤0114执6384号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8-07-16 详情
    10 (2018)粤1284执1277号 四会市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8-07-06 详情

    送达公告15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原告港日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台骏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富菱达电梯(珠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有限责任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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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民初1830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港日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台骏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富菱达电梯(珠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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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民初1830号富菱达电梯有限责任公司:原告港日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台骏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富菱达电梯(珠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有限责任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公司下落不明,无法向你公司送达裁判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民初1830号民事裁定书。该民事裁定书主文内容为:本案交由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审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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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14
    2

    (2019)粤0113民初5854号广东德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港日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港日电梯(珠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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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113民初585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广东德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港日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港日电梯(珠海)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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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113民初5854号港日电梯(珠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广东德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港日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港日电梯(珠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9)粤0113民初5854号民事判决书。你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九月八日535396822020-09-0818:10:37:331(2019)粤0113民初5854号广东德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港日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港日电梯(珠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公告,送达,判决,逾期,有限公司115352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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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08
    3

    (2019)粤0404民初3059号公告应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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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404民初305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栏港支行 被告- 富菱达智能设备(珠海)有限公司 港日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赖小林 杨媛 赖信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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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404民初3059号港日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栏港支行与被告富菱达智能设备(珠海)有限公司、港日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赖小林、杨媛、赖信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民事裁定书之一、开庭传票等。原告诉请:1.被告富菱达智能设备(珠海)有限公司向原告偿还《借款借据》(编号:20020179903472368)项下借款本金人民币933,333元以及自2019年8月21日起至借款本息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含逾期贷款利息、拖欠利息罚息、复利等,利息依照合同约定进行计算),暂计至2019年8月20日全部利息为446,072.68元;2.被告富菱达智能设备(珠海)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珠海市南水大道28号(权证号码:20170011944)、珠海市南水大道28号1#厂房(不动产权证书号码:20170011943)、珠海市南水大道28号2#厂房、试验塔(不动产权证书号码:20170011939)对其所欠原告的款项以及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原告有权就上述房产处置价款优先受偿;3.被告港日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其名下的12项专利权(详见《质押专利权明细表》)对被告富菱达智能设备(珠海)有限公司所欠原告的款项以及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承担质押担保责任,原告有权就上述专利权处置价款优先受偿;4.被告港日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赖小林、杨媛、赖信对被告富菱达智能设备(珠海)有限公司所欠原告的款项以及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5.五被告负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间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案由审判员吴明星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肖晓丽、人民陪审员赵鹏健共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定于2020年3月3日上午11时00分在本院平沙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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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28
    4

    (2019)粤0404民初3057号公告应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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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404民初305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栏港支行 被告- 富菱达智能设备(珠海)有限公司 港日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赖小林 杨媛 赖信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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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404民初3057号港日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栏港支行与被告富菱达智能设备(珠海)有限公司、港日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赖小林、杨媛、赖信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民事裁定书之一、开庭传票等。原告诉请:1.被告富菱达智能设备(珠海)有限公司向原告偿还欠款人民币188万以及自2019年7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同档次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2.被告富菱达智能设备(珠海)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珠海市南水大道28号(权证号码:20170011944)、珠海市南水大道28号1#厂房(不动产权证书号码:20170011943)、珠海市南水大道28号2#厂房、试验塔(不动产权证书号码:20170011939)对其所欠原告的款项以及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原告有权就上述房产处置价款优先受偿;3.被告港日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其名下的12项专利权(详见《质押专利权明细表》)对被告富菱达智能设备(珠海)有限公司所欠原告的款项以及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承担质押担保责任,原告有权就上述专利权处置价款优先受偿;4.被告港日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赖小林、杨媛、赖信对被告富菱达智能设备(珠海)有限公司所欠原告的款项以及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5.五被告负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间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案由审判员吴明星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肖晓丽、人民陪审员赵鹏健共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定于2020年3月3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平沙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联系人:吴明星、徐春荣联系电话:0756-7266629联系地址: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平沙镇迎雁北路83号平法法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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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28
    5

    (2019)粤0113民初5856号原告珠海高盛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诉被告港日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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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113民初585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珠海高盛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被告- 港日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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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113民初5856号港日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珠海高盛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诉被告港日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原告诉请本院判令: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人民币1502976.97元及利息116413.76元(利息以1502976.97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标准,从每期款应付日之次日计至起诉之日,以后另计至实际清偿之日);2、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2019年11月4日下午4时00分在本院第八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2019年7月30日527255142019-07-3116:11:29:174(2019)粤0113民初5856号原告珠海高盛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诉被告港日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送达,公告,被告,原告,开庭115352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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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04
    6

    (2019)粤0113执8931-8955号黄竞与你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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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113执8931-8955号 -

    当事人- 港日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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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113执8931-8955号港日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黄竞与你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案,本院作出的穗劳人仲案【2019】3592-3617号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对该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未能自动全部履行,权利人已向本院申请执行。现因你(港日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番禺大道北555号天安总部中心1号楼1801号,组织机构代码:57603894-1)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传票,责令你立即履行相关法律文书中所需承担的义务,并承担本案执行费。否则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如未能履行全部义务,传唤你自公告期满后的下一个星期五工作时间到本院审判楼2楼执行局接待室。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O一九年十月二十一日529403972019-11-2617:13:37:0(2019)粤0113执8931-8955号黄竞与你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案执行,公告,履行,义务,法律115352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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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21
    7

    (2019)粤0113执2141号深圳市安捷诚电子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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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113执214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安捷诚电子有限公司 港日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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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113执2141号港日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安捷诚电子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案,本院作出的(2018)粤0113民初5337号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对该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未能自动全部履行,权利人已向本院申请执行。现因你(港日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番禺大道北555号天安总部中心1号楼1801号,组织机构代码:57603894-1)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传票,责令你立即履行相关法律文书中所需承担的义务,并承担本案执行费。否则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如未能履行全部义务,传唤你自公告期满后的下一个星期五工作时间到本院审判楼2楼执行局接待室。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O一九年十月十四日528688202019-10-1715:28:54:733(2019)粤0113执2141号深圳市安捷诚电子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案执行,公告,履行,义务,法律115352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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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14
    8

    (2019)粤0113执4587号朱江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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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113执4587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港日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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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113执4587号港日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朱江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本院作出的(2018)粤0113民初3751号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对该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未能自动全部履行,权利人已向本院申请执行。现因你(港日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555号天安节能科技园总部1号楼1801,组织机构代码:57603894-1)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传票,责令你立即履行相关法律文书中所需承担的义务,并承担本案执行费。否则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如未能履行全部义务,传唤你自公告期满后的下一个星期五工作时间到本院审判楼2楼执行局接待室。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O一九年十月十四日528688312019-10-1715:33:01:35(2019)粤0113执4587号朱江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执行,公告,履行,义务,法律115352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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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14
    9

    (2019)粤0111民初31956-91960号原告广州吉梯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诉被告港日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五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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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111民初31956-9196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吉梯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港日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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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111民初31956-91960号港日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吉梯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诉被告港日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五案,现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19年12月30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三十一法庭公开审理此案,希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九日528454762019-09-2915:42:59:0(2019)粤0111民初31956-91960号原告广州吉梯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诉被告港日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五案公告,送达,诉讼,股份有限公司,审理115331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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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29
    10

    (2019)粤0113民初6807号原告范世中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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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113民初6807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 范世中 被告- 港日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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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113民初6807号港日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范世中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原告范世中诉请本院: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安装费22800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安装费利息2170.68元(暂计至2019年5月20日);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19年12月17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八月九日527450692019-08-1214:53:57:376(2019)粤0113民初6807号原告范世中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公告,送达,原告,逾期,开庭115352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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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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